当前更多避免税收的方法是将薪金的一部分包括在工资单中,而发票的其余部分得到补偿,或者公司为员工提供食宿,从而降低了薪水。
但这仅对低薪员工有影响。如果收入很高并且税率在25%-45%左右,那么仅使用财务方法的效果就会稍微中等。如果要有效地避免税收,可以使用其他方法。
例如,在税收低迷时期为员工成立私人企业,享受地方政府的税收优惠政策,这种政策通常非常强大。步骤如下:
1.高薪人员建立个人独资企业,与原始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并将原始劳资关系转变为合作服务关系。
2.原始公司以服务费的名义向独资企业支付了原始工资。
3.独资公司收取费用后,开具发票,注明原始公司的服务费,原始工资用作输入发票,以抵消费用。
第四,通过享受地方税收优惠政策,对独资企业的收入按超额累进税率5%-35%的税率征收,最高个人税率为3.5%。
这样,可以避免45%的个人所得税,3.5%的个人所得税和3%的增值税。如果年薪为100万,则只能缴纳68,000的综合税。
当前有几种常用方法:
(1)在扣除税收减免之前,尽量安排工资的支付;
(2)改善员工福利并减少名义收入;
(3)可以推迟或推进使月薪收入大致平坦的方法;
(4)纳税人应尽可能分期领取劳动报酬。
其中:提高员工福利水平和减少名义收入的方法有:
(1)在企业中提供住所是合理避免个人所得税的有效方法
(2)企业提供假期旅行津贴;
(3)购买保险公司的财富管理保险;
(4)其中一部分包含在薪水单中,其余的薪水将通过发票偿还;
(5)从税务部门获得更多的福利资金,更多的福利;
(6)发行为实物;
(7)公积金多付(但同一家企业也面临多付)
(8)企业提供员工福利设施。如:①企业免费提供午餐,或企业直接支付合作伙伴管理费; ②企业提供并安排免费医疗补助; ③使用企业提供的住宅设备; ④企业提供运输; ⑤企业设立职工子女教育基金员工子女奖学金等
它是可操作的,但被查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向保险职工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黑龙江省地税局:
已收到贵局的“关于代扣代缴给雇员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的咨询”(Hei Di Shui Fa [2005] 19号)。经过研究,批准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当企业向保险公司付款时,公司应为雇员缴纳除免税外的各种保险费(即保险费)。属于被保险人(保险帐户)当期纳入职工的工资收入,按照“工资收入和工资收入”项目,按个人所得税计征,由企业代扣代缴。
国家税务总局
2005年4月13日
武汉晨报
晨报(记者凌云燕,实习生王芳)
企业向员工发放奖金,但需缴纳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您在为团体保险投保后转弯投降,则不必缴纳此税。目前,有几家公司已将团体保险转变为“合理避税”渠道。但是,税务部门表示,此举是逃税行为,将对此进行认真调查和处理。
年终奖励保险“避税” 1,250万
武汉一家私营企业的效率非常好,它打算从利润中拿出30万元奖励30名中层管理人员,每人10,000元。根据税收规定,这笔钱应先交纳企业所得税,即30万元×33%= 9.9万元,个人所得税部分应缴纳30万元×14.56%= 4368万元。但是,如果企业为每位员工购买10,000元的投资养老保险,由于该保险是免税的,则可以节省超过14万元的税费。
如果该公司在短时间内放弃保险,尽管会损失一小笔费用(通常为3%至5%),但仍有大量现金仍可以再次流入员工的个人帐户。如果员工不知道保险,这笔钱将退还至公司的公共帐户,并由公司经理管理。即使按5%的手续费收费,进出企业也可以“逃税”至少125,000元。
省保险监管局:严格调查“短期投降”
关于这种“避税方法”,武汉一些寿险公司的团体保险部门负责人表示,他们的公司非常标准化,不可能做到这一点,但不可否认的是,其他不正规公司也会这样做。这样做。据报道,湖北省保险监督管理局已经处理了“大进大出”和“短期投降”这类不清楚的案件。
税务部门:这是逃税行为
昨天,记者访问了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有关人士说,这显然是“不合理的避税行为”。这是逃税行为,税务部门将对此进行彻底调查。
据悉,今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一份特殊文件,规定公司为雇员支付除免税之外的各种保险费,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罚款金额也从原来未缴税额的50%大幅增加到未缴税额的2.5倍,这也将对保险公司造成惩罚。
武汉晨报,2010年2月3日,第27版
购买保险的年终奖可以免税吗?傻子!
地方税务局严厉打击:只有保险收益是免税的
“存款需缴纳利息税,但不征税保险收入”
记者包慧通讯员曾妮杨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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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出年终奖金购买保险,可以避免缴税。”一年将至,每个单位的年终奖金将很快发放。许多保险营销商将其推广给投保人。
,《财富》 500强公司湖北分公司的部门经理玛丽拨打了晨报热线,他说:“每年到年底,这都是非常令人沮丧的。超过10万个年终奖受到很多减免税现在有几个保险代理人说购买保险可以避税真的可行吗? ”
记者了解到,除了像玛丽一样在汉族工作的外国人外,许多高收入群体也对购买避税保险非常感兴趣。是“购买保险可以避税”是保险业务员放出的烟雾弹,还是真的有“秘密方式”避税?武汉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购买保险避税涉嫌误导,只有保险收入可以免税。
记者了解到,目前保险代理人使用保险使消费者免于欺骗消费者的现象主要有两种。
【闪烁技巧】
一些保险代理人经常说,在推广保险利益时,“向银行存入的利息也要征税,而购买保险股利则不征税”。
实际上,利息税是1950年在中国开始的。税率从2007年8月的20%降至5%。从2008年10月9日起,存款利息将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关于存款要缴纳利息税的说法早已不复存在。
【轻弹技巧】第二
“购买股息保险和养老保险可以避税”
玛丽的经纪人告诉她:“可以通过购买股息保险,养老金保险和年金保险来合理避免年终奖金。”
在这方面,中英人寿湖北分公司总经理李建成认为这是不正确的。
在这方面,市地方税务局表示,国家税务总局从未针对投资红利保险发布免税规定,因此,员工为员工购买的红利保险也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国税法,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各种保险费应在公司向保险公司付款时纳入员工的当期工资(即,保险属于被保险人)的保险帐户)应当按照“工资收入和工资收入”的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由企业代扣代缴。
A公司的应交所得税= 150×15%= 22.5(万元)
乙公司的年利润=(6.8-5.2)×100 = 160(万元)
B公司的应交所得税= 160×33%= 52.8(万元)
A和B总共缴纳了所得税= 22.5 + 52.8 = 75.3(万元)
为了避税,可以将高税率的B公司的部分利润转移给A公司。我们已经知道,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的产品的单价为6元,现在仍为8.3元。
一家公司的年利润=(8.3-6.0)×100 = 230(万元)
A公司的应交所得税= 230×15%= 34.5(万元)
乙公司的年利润=(6.0-5.2)×100 = 80(万元)
B公司的应交所得税= 80×33%= 26.4(万元)
甲公司和乙公司缴纳的所得税= 34.5 + 26.4 = 60.9(万元)
两家公司A和B的利润转移前后,两家公司的年利润总额为:150 + 160 = 310万元;利润转移后的总利润为:230 + 80 = 310(万元)。利润转移前后,两家公司的利润总额仍然相等,但是在采用转让定价后,两家公司应缴纳的所得税减少了75.3-60.9 = 14.4万元。只要一个企业可以找到两个税率差异较大的区域,并在两个企业之间进行贸易与合作,贸易量越大,可以节省的税收就越多。
分担费用
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应当按照一定的方法摊销为成本。费用分摊是指在保证企业必要费用的前提下,公司试图从帐目中找到余额,以便将费用分配到最大可能的成本,从而最大程度地避免税收。
常用的成本分配原则通常包括实际成本分配,平均摊销和不定期摊销。只要我们仔细分析折旧的计算方法,就可以总结出一般规律:无论采用哪种分配方式,只要成本尽可能早地包含在成本中,则早期成本就越大成本,最大程度地实现避税的目的。至于哪种分配方法可以最有效地帮助企业达到最大的避税目的,则需要根据预期支出的时间和金额进行计算,分析,比较和最终确定。
通过名义融资避税
的原则是使用某些融资技术,使企业能够达到最高的利润水平和最低的税负水平。一般而言,企业生产和经营所需资金主要有三种渠道:1.自我积累:2.借贷(金融机构贷款或发行债券);自累积红利是企业税后分配的利润,股票发行应支付的股利也是分配税后利润的一种方式。它们都不能抵消当期应交的所得税,因此无法达到避税的目的。
借款的利息费用从税前利润中扣除,这可以抵消利润并最终避税。
资产租赁
租赁是指出租人在收取租金的条件下,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资产出租给承租人的经济行为。从承租人的角度来看,租赁可以避免购买机械设备的负担和设备过时的风险。由于租金是从税前利润中扣除的,因此该利润可以抵销以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