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避税的最低级别是通过选择帐户处理方法来合法避免企业所得税。例如,当可以同时包括项目成本和商务娱乐时,则不包括商务娱乐。这些需要调整税款的科目应谨慎对待。高级避税是通过税收筹划来选择不同的业务处理方法的合法避税
2.一般而言,合理避税是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利用一些时间,空间和资源分配安排来合理减轻税收负担。
3.例如,有不同级别的个人所得税,对应于不同的扣除额。如果工资刚刚超过临界点,那么所承担的税收将会更多。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合理地协调薪资安排,并将在年底将其一部分包括在奖金中。
转移定价(Transfer Pricing)是指相关公司在出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转移无形资产时设定的价格。在跨国经济活动中,使用关联公司之间的转移定价来避税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的逃税方法。通用方法是:高税率国家的企业出售商品,提供服务,并将无形资产转移到其低税率国家的分支机构资产价格低廉;低税国家的公司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服务以及将无形资产转移给高税国家的子公司时设定了高价。这样,利润就从高税国家转移到了低税国家,从而达到了减轻其税收负担的目的。
对于跨国公司来说,内部转让定价的合理管理对于控制税收风险和财务确定性至关重要。一般来说,在处理转让定价事宜时,企业将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预约价格
预约定价安排是企业与税务机关就公司未来年度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达成的共识安排。并监督执行的6个阶段。
预先定价的整个申请过程通常需要1-2年,有时甚至更长的时间,并且可能会出现税务机关不接受企业申请,或者两国税务机关之间的谈判失败的情况。但是,如果公司的申请成功,则在执行期内可以大大降低公司的转让定价审计风险和相关的内部管理成本(包括准备同期信息也可以免除)。
审计
当税务机关不可避免地选择企业作为转让定价审核对象时,企业需要根据税务局的要求准备并提交信息,并与税务机关进行会谈以证明其合理性定价或确认协议调整数量。税务机关将在审计过程中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包括与相关财务和运营人员进行面谈,以了解企业的职能,风险和资产。
执行
对于任何关联方交易,不可避免地需要确定内部定价。如何合理制定不同的关联方交易定价是公司必须认真面对的问题。一般而言,大型跨国公司对整个集团内的各种关联交易有一套系统的定价政策,包括行业分析,集团中各种类型公司的定位,经济分析以及利润水平的确定。
在日常生产管理中,企业将根据本集团的定价政策确定各种产品和服务的具体价格,并定期进行审查以确保实施结果符合既定的定价政策。
业务转型
随着全球经济的一体化和经济格局的变化,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的全球运营结构发生了一系列变化,包括新区域总部的变更或设立,销售模式的变更,和转换供应链结构,进入新市场,并购等对于这些转换,公司将不可避免地不得不更改现有的关联方交易模型,包括建立新的关联方交易。此外,由于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经营结构(部门设置,人员结构)的变化,可能会导致企业定位的变化,从而导致相关定价政策的根本变化。
在整个价值链转型过程中,公司需要预先全面考虑转让定价的影响,包括各种公司利润水平变化可能导致的税收风险和税收成本节省。通常,除了运营管理和转让定价管理的参与之外,此类项目还将涉及绩效管理和系统管理的考虑。
普通企业通过并购实现避税的主要途径有七种。
1.进行免税合并和收购。这与公司并购的形式密切相关。根据税收影响,企业合并和收购活动可以分为两种:应税合并和收购和免税重组(注:要实现免税重组,通常必须满足某些限制。)免税重组的显着特征是,发生并购活动时,并购方用自己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支付目标公司的资产或有表决权的股份。这样,如果目标公司的股东没有立即出售被收购公司的股份以形成资本收益,则目标公司的股东在整个过程中既没有收到现金也没有实现资本收益,因此此过程就是免税的。通过这种并购方式,企业无需纳税即可成功实现资产的流转。在1963-1968年的世界并购浪潮中,约有85%采用了这种形式。回顾历史发展过程,现金支付在美国资本市场中并购上市公司中所占的份额逐年下降,而权益支付法和现金权益混合法则逐年增加,如下表1所示。在非上市公司中,股权支付占很大比例。从1991年到1995年,股权支付方式平均占48%,到1993年达到54%。股权支付在国际企业并购中被广泛使用,尽管与其便利,节省成本的优点紧密相关,但避税的目的也是不言而喻的。
此外,并购各方还可以精心设计并购计划,使交易的每一步都符合免税条件,但总的来说,整个并购活动都是应纳税的并购活动,导致所谓的多步骤交易避税问题。
2.使用延期的损失条款。这种避税方法与公司并购的形式没有太大关系。企业主要采用税法规定的净营业亏损补偿金规定,实现合理的避税。各个国家/地区的大多数税法都规定了递延净经营亏损的规定:当企业在一年中遭受亏损时,不仅可以免除当年的所得税,还可以将其亏损贷记或扣除。向后推迟自由。这样,如果企业存在长期经营亏损,并且不可能在短期内将亏损转化为利润,因为它具有大量的累计亏损,那么通常将其视为并购的对象。 ,或者该企业考虑收购其他获利企业以使用其纳税优势。企业之间的亏损交易活动对现行税制构成了挑战,尤其是结转亏损的规定。
3.用资本收入代替常规收入。在某些国家,适用于不同类型资产的税率是不同的。股息收入和利息收入,营业收入和资本收入的税率差别很大。通常,各国的资本利得税率低于一般所得税率,这为企业合理规避税收提供了一种途径。例如,内部投资机会较少的成熟公司可以收购成长中的公司,从而用资本利得税代替一般所得税。一般来说,由于缺乏投资机会,成熟企业的股息支出很多,需要缴纳比较重的一般所得税。但是,成长型公司没有或只有很少的股息支出,但是它们需要连续的资本支出或非资本支出。,税收负担更轻。这样,成熟的企业可以首先使用应支付一般所得税的部分股息,通过并购为目标企业提供必要的资金;一段时间后,出售目标企业以实现资本收益。具有许多投资机会的成长型公司通常会采用非股息策略来避税,并吸引一群倾向于这种非股息策略的股东。
4.使折旧资产的市场价值高于账面价值。目标公司资产价值的变化通常是并购的强烈动机。根据会计惯例,该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反映了其资产的历史成本。税法还要求固定资产的折旧以账面价值中反映的历史成本为基础。即使资产的市场价值高于账面价值,也会计算折旧。基础保持不变。但是,如果资产的当前市场价值大大超过其历史成本(请注意:这种情况经常发生,尤其是在通货膨胀时期。)然后,通过并购交易,使用反映购买的会计方法购买价格可以使并购公司的资产基础增加了,折旧根据市场价值计提,从而避免了更多的折旧税。尽管只有新的企业所有者可以在合并和收购后享受增加的折旧免税额,但是目标企业所有者也可以通过合并支付的合并价格获得部分相关收入。
5.并购公司将目标公司的股票转换为可转换债券,然后在一段时间后将其转换为普通股。这至少可以产生以下税收收益:首先,并购方可以通过预先扣除可转换债券利息来减少所得税,而且如果支付的利息金额很大,则可以节省大量税款。其次,并购方可以保留这些债券在这些债券转换为普通股之前,公司可以享受推迟支付资本利得税的好处。
6.充分利用现金流的分散性。通过合并和收购,在未来期间,一家公司的利润将由于另一家公司的亏损而被抵消或减少,这将因现金流量减少的可变性而节省税款。迈耶和迈尔斯指出,这是税收不对称的结果,政府使用税收不对称来分享营业收入,而不分享业务损失。
7.杠杆收购。具体方法是并购方确定净资产重置价值高于市场价值的目标企业,然后在投资银行的帮助下通过发行垃圾债券迅速筹集资金,然后实施合并并收购目标公司。并购成功后,使用目标公司资产的营业收入或通过重新包装出售目标公司,并使用收益赎回垃圾债券。这是1980年代世界并购浪潮中的另一项金融创新。由于在此过程中使用了大量债务,因此可以为支付利息获得大量税收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