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经营期超过十年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从获利之年起,第一,第二年企业收益。免税&从第3年到第5年,公司所得税减半(此政策通常称为“两个减免三个减半”)。正确理解这一政策是生产性外资企业做好所得税筹划的关键。
1.介绍“两免三减”的优惠政策
《中华民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规定,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从事以下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
1.机械制造业,电子业;
2.能源行业不包括石油和天然气的开采;
3.冶金,化学,建材工业;
4.轻工业,纺织,包装工业;
5.医疗设备,制药业;
6.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水利业;
7.建筑业;
8.运输业(不包括客运);
9.技术开发,地质调查,工业信息咨询和生产设备,精密仪器维修服务业直接服务于生产;
10.国务院税务部门确定的其他行业。
获利年份是指企业开始生产和运营后的第一年获利。如果企业在经营初期出现亏损,可以按规定逐年结转补偿金(最多五年),而获利年度为获利年度。将被恢复。
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只有符合税法规定的条件,即营业期限超过10年,并且行业所属企业,才有资格获得“两免三减”税收优惠。从事税法列出的10个行业政策。
其次,所得税计划的基本思想
企业在投入运营之前必须充分了解相关的税收政策,以便其经营期限和所从事的行业符合税法规定的标准,并有资格享受“两免三减”。根据税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从企业第一个获利年度起享受“两免三减”税收优惠期。如果企业初始阶段出现亏损,则盈利年度为第一个盈利年度。确定赢利年度后,无论中间企业是否遭受其他损失,都开始计算“两个免税期和三个减半”的期限。因此,所得税筹划的关键是合理安排第一个获利年度的时间安排,从而最大程度地利用“两免三减”政策来减轻税收负担。
一般来说,一家公司刚开业时,由于规模小,知名度低,对行业知之甚少,常常处于亏损状态,或者只能处于亏损状态有利可图。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和知名度的提高,企业的经营业绩将不断提高。如果企业追求利润额并在开始营业后的一两年内建立第一个获利年度,那么由于企业在生产经营初期的利润很小,因此进入了“两次免税和减免”。过半”。在此期间,可以减免的税额非常有限。但是,当较大的获利年度以后发生时,由于免税期的原因,必须全额缴税,这会增加企业的税负。因此,为了充分利用“两免三半”的优惠政策,企业必须善于安排资金投入,更合理地计划其所有生产经营活动,并尽量推迟第一年的获利时间。尽可能。具体来说,如果公司预测在第一年末可能会出现少量利润,或者公司在初始期间后弥补了之前的亏损,并发现在当期可以盈利,但利润金额为不是很大,那么企业应该扩大成本诸如增加广告投入,增加产品研发成本等支出,从而延迟了获利年份的出现。这样,企业不仅可以在接下来的几年中充分享受大额利润的减免,而且早期的广告和科研支出可以对促进企业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更有利于高收益。后期产生利润并受益企业的长远发展。
III。所得税筹划实例
A和B外资企业都从事电子行业,计划生产期为16年。两家企业的经营绩效如表1和表2所示。
表1:外商投资企业的年度损益
年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利润-50 -40 -30 100120200300
(万元)
表2:外商投资企业的年度损益
利润20 -10 30 -20 80200300
从表1和表2可以看出,两家外商投资企业1995年至2001年的累计利润总额均为600万元,但两家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