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相识相得益彰,问题就不大了。主要原因是如果买方以后转手,买方将支付更多的税款。卖方很好。关键是先获取所有住房资金,并且不要分期付款。
这种情况不会涉及任何违反合同的人,因为现在二手房市场中的税费基本上由买方承担。为了获得尽可能多的代理费,中介机构一定会使用避税措施来让客户少交税款,房主现在要求购买者补足全部税费,因为房主还有其他用途。合同明确规定在何处支付交易的相应税费,然后卖方同意避税是人为的条件,不同意避税并且不涉及违约。让我们与中介公司确认一下,因为在许多情况下,中介公司不会就避税问题与卖方打招呼,即使在转让完成后,卖方也不知道避税的情况。中介公司有责任在转让之前确认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