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说的是法定代表人。法人名称不规范。法人是指既是实体又是法人的人。如果法定代表人在单位中有职位,则必须报告。
在法理上,您误解了这个概念。支付工资是公司法人(即公司)的责任和义务。您所说的实际上是法定代表人。但是,在正常情况下,法定代表人将不承担公司法人的连带责任。
也就是说,即使法定代表人的净资产为1000万,公司法人也没有钱,并且当公司关闭以支付薪水时,它也不会要求法定代表人收取钱自掏腰包支付工资。
当然,如果有证据证明法定代表人在驾驶公司的管理过程中违反了法律,则可以追究其责任,但不会因这种违法行为直接被判支付工资。
立即辞职,然后迅速进行劳动仲裁。如果您想拖欠工资,请尝试阻止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