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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新开张的公司,出售这些物品后,您是否总共收到了1500元?这个价格太低了。
由于它是小规模纳税人,应如何免征增值税?
固定资产的销售等同于销售,因为这是一家成立一年的新公司,并且您的固定资产将在2009年之前购买,
增值税= 1500 / 1.03 * 0.03
这个月的声明应该是正常的声明。您的固定资产申报单也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第四栏中。填写1500 / 1.03。
财税[2008] 17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实施增值税改革和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
4.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出售其已使用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的固定资产”)将在不同情况下征收增值税:
(1)对于2009年1月1日以后购买或自制的固定资产的销售,应按适用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2)对于未在2008年12月31日之前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试点项目的纳税人,应出售其在2008年12月31日之前购买或自制的固定资产,根据第4条%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根据国税函[2009] 9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单征收增值税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该文件规定:
4.关于销售和应付税款
(1)对于出售二手物品和二手物品的一般纳税人,如果采用简单的方法将增值税征收4%并减半,则应根据以下内容确定销售和应纳税额:式: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 + 4%)
应纳税额=销售额×4%/ 2
(2)对于出售二手固定资产和二手商品的小规模纳税人,请根据以下公式确定销售金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 + 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因此,无论是销售纳税人还是增值税纳税人,出售固定资产所得的收入均应根据上述两个文件缴纳增值税。
Anrinima |第17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