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通常来说,一方不能仅凭情绪获得房款。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经过公证后有协议,如果协议被违反,则是不真实,公正的无效)也失去了公证的有效性。
这是继承的问题。中国的《婚姻法》规定,父母,子女和配偶是第一流的继承人,因此父亲财产的一半应分为四个部分。为了让其他继承人支付他们应得的某些财产的价值(您可以评估房屋的价值),还应该确保其他几个继承人都拥有住所。
仅在继承并转让财产后才能出售。
如果父亲有遗嘱,他将继承。
如果没有遗嘱,则是第一任继承人(第一任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一起到公证处,
指定继承人继承财产,
其他继承人放弃了继承公证。
转移至房地产中心:提交以下文件:“房地产注册申请”(原件),身份证明(副本),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或遗嘱公证。接受遗赠的公证(原件)\契税证明书(原件)。
转让后,您可以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