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长期股权摊薄是指单位股利的永久减少。股权稀释的根本原因是,合并溢价大于公司并购的协同效应。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充分实现了并购的协同效应,公司并购的增值仍无法弥补并购的溢价,单位红利摊薄现象也不会自动消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规定了不同种类的企业所得税收入。企业增资扩股(稀释股本)是企业股东的投资行为,可以直接增加企业实收资本股本),没有获得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作为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也没有税收问题。
请问,除了您问的最后一个问题之外,本主题是否全部内容?还是有自己的交易?
增资当日原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2,200 + 400 = 2,600
在2010年7月7日增资之后(D公司将发行更多股份)
所有者权益= 8,000 + 1,600 + 4,000 = 13,600
同时,公司的持股比例降至20%。在权益法下,另一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应为2,720。整个问题不涉及其他权益变更。
然后,公司A的帐面价值增加了= 2,720-2,600 = 120
应该
借款:长期股权投资120
贷款:资本公积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