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零声明是可能的
但重要的是要注意是否有任何客户是香港客户
合同是否在香港签署?
两家公司是独立核算的,业务合同是独立签署的,成本是独立结转的,并且没有税收风险
如果一般纳税人的公司签署了实现销售的合同,并且发行了小型公司的一般票证,则存在税收风险,并且这两家公司被视为结转销售和分别支付增值税。。
总公司不是独立的实体。总部完全由总部控制;总公司只报告一份声明。总公司所有活动的法律后果均由总公司承担。分支机构的独立身份,这是总部的特殊分支机构。我认为,从公司结构对上市实体的影响来看,作为上市实体的母公司应该没有大的问题。只是一些个人意见,我不知道这是否正确。请指教。
小企业如何合理地避税
合法避税是指纳税人在遵守税法和依法纳税的前提下,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纳税义务并减少税收支出。合理避税不是逃税和逃税,它是正常的法律活动;合理的避税不仅是财务部门的事,而且还需要市场部门和商务部门等各个部门的合作,从合同签订和收款等各个方面开始。避税是在遵守税法并依法纳税的前提下,在对税法进行详细研究的基础上,灵活运用现行税法规定的不同税率和不同的纳税方式,因此,企业创造的利润更多由企业合法保留。它就像法院的辩护律师一样,在法律范围内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税是公司应具有的法律和经济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