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必须提取福利费,否则不能在扣除税前扣除,因此应尽可能提取和使用。
国家没有规定最高工资限额,也不能被福利支出所抵消。
通常,没有与外国相关的收入,除非您想逃税和逃税,否则不可能合理地避税。
应从管理费中扣除的福利费= 1200×40/6000 = 8(万元)
应抵消销售费用的福利费用金额= 1080×40/6000 = 7.2(万元)
应从在建工程费用中扣除的福利费用= 720×40/6000 = 4.8(万元)
应从研发支出中扣除的福利支出金额= 480×40/6000 = 3.2(万元)
公司应在年末考虑以下雇员福利: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雇员薪资》应用指南规定:“如果没有对经费的依据和比例作出规定,企业应根据估计的合理估计应支付给雇员的薪金。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如果当期实际发生的金额大于估计的金额,则补充应付职工薪酬;如果当期实际发生的金额小于估计的金额,则冲回多付的职工薪酬。该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规定,“雇员福利”方法用于核算雇员福利。本期或多或少支付的职工薪酬不能在“行政费用”科目中统一调整。原则上,确定是否调整相关费用科目。只有这样,才能影响当期损益,也不能避免造成会计与税收之间的暂时性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