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营改增后怎样避税,建筑业营改增如何避税

提问时间:2020-04-24 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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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24 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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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建筑施工单位怎么交税

营改增后,建筑业务相当复杂,建议咨询税务公司或税务机关

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如何避税

关于营改后如何合理地避免对建筑公司征税,主要有两种选择:

1.寻找一家适用于公司所得税的低税率的注册公司,将所有业务转移到新的税收低谷中,并降低公司所得税率;

2.通过支付利润或其他费用,将企业的利润转移到以低税率成立的新公司;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营改增后建筑业财务做帐要注意哪些问题

1.对税收负担的​​影响影响“业务改革”的关键因素包括税率,毛利率以及可扣除项目在运营成本中的比例。首先,“营改”后,建筑业的税率将大大提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增值税改革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 110号),建筑业税率自“增值税改革”为11%,比当前营业税率提高8%其次,建筑业面临的问题是“营业改革”后不能扣减开业税。例如,企业开办之初的原材料,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进项税不能抵扣。根据“增值税改革增加”范围内的改革经验,“增值税改革增加”在期初未考虑库存,固定资产等的进项税。例如,不允许扣除“营改”之前的运输业,电信业等企业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特别是不允许扣除运输业的初始车辆和船舶的情况发生。改革之初全行业运营困难。最后,企业当前的投入扣除额不足。从“增值税改革”试点的角度看,由于增值税相对于营业税率的提高以及扣除额的不足,一些企业有所不同程度的增长,其中交通运输业为代表。据统计,原材料约占建设项目结算成本的60%,人工成本约占30%,其他成本约占20%。由于供应商的广泛运作,诸如沙子之类的原材料很难获得特殊的增值税发票;具体目前,这是一个简单的集合,可抵扣进项税率仅为6%。劳动力就业主要来自已建立的建筑劳务公司和零星的外来务工人员,作为建筑行业一部分的建筑劳务公司获得的劳务收入为11%征收增值税销项税,但不可抵扣进项税。与原来的3%营业税率相比,税收负担明显增加,劳务公司很可能将税收负担转嫁给建筑企业。另一方面,如果企业在“营改”后的那一年购买新的建筑设备,则可以增加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更新建筑设备有助于建筑企业提高机械设备水平,优化资产结构,改善企业财务状况,增强企业竞争力。同时,通过引进新的机械设备和装配线,减少了操作人员,减少了劳动力成本,进而减少了企业的税收负担。2.对收入确认的影响施工合同分为固定成本合同和成本加合同。首先,固定成本合同的当期合同收入和当期毛利润均低于征用前。原因是,本期确认的合同收入不包括按全价计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而本期确认的合同成本仅部分排除了增值税进项税额,其他费用(如人工成本)不能排除增值税进项额税。其次,成本加成合同的实际总营业收入可能会比“营改”之前的要多。原因是“收入改革”后,可以从实际成本中扣除的进项税额从合同总价(营业总收入)中扣除,实际成本不再计入当期损益。成本。扣除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实际进项成本低于“营改”之前的实际进项成本。3,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首先,资产总额减少,资产负债率上升。增值税是一种额外价格税。企业购买的原材料,辅料的存货成本和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进价不包括进项税。在企业购买价格固定的前提下,与“营改”相比,企业总资产将增加过去有一定程度的下降,当现有公司负债的数量保持不变时,资产负债率将不可避免地上升。其次,“营改”后,由于种种因素,无法完全抵扣进项税,从而侵蚀企业的总利润。最后,“收入改革和增加”将使公司的资本链更加紧张。长期以来,我国建筑业管理不规范,存在建设资金支付率低等问题,施工单位经常在建设期间扣除10-20%的质量保证金,临时保证金,预付款等。每个检查和评估期。有些项目较低。通常在项目完成后才支付这些临时扣减,但必须在当期支付增值税,这将不可避免地导致公司的营业现金流量支出增加,并增加公司的营业现金流量。资金紧张。简介:总而言之,“营改”涉及企业工作的方方面面,尤其是企业的财务管理将面临巨大的挑战。专家建议,企业领导和财务人员要事先做好规划,充分考虑,使建设企业的“营改”顺利顺利过渡,并将影响降到最低。

全面营改增后,建筑业如何纳税筹划

计划一:调整和优化现有组织结构

1.规划背景

建筑企业的建设项目遍布全国。通常,施工企业将在项目所在地设立项目部门作为派遣机构,负责具体的施工组织和施工项目管理。当有招标需求时,施工企业将在项目所在地设立法人实体,争取当地工程项目。

大型建筑企业集团通常具有大量的子公司,分支机构和项目组织,并且具有多层管理。涉及的管理部门包括一级母公司,二级子公司(分支机构)和三级支行(公司),项目部等,一些三级支行(公司)有四级和五级支行(公司)。由于大多数承接项目是二级子公司(分支机构),而实际的建筑单位通常是三级子公司(分支机构),因此,建筑企业集团通常在内部进行分包。

与营业税项下的税收征管相比,增值税具有“严格征管,票务控制税,连锁扣除”的特点。对于每个增值环节,必须严格按照销项税抵扣的规定征收增值税,它挑战了多层次法人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模式以及建筑企业集团的内部分包。一般来说,管理链越长,流通环节越多,潜在的税收风险就越大,甚至导致项目增值税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不匹配,导致产生更多的增值税,但是此功能也有利于在集团内部实施专业管理。

2.规划思想

增值税监督方法要求企业的组织结构扁平化。为了适应“改制增运营”,建筑企业应在充分考虑市场运营发展和项目运营管理的前提下,结合自身特点,转变多层次企业集团。法人和内部转包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模式,压缩了管理水平,缩短了管理链,降低了税收控制的风险。

(1)各级单位梳理下级管理范围内每个子公司,分支机构和项目组织的业务定位和管理职能,明确优化和调整组织结构的方向,并消除小规模的规模或没有实际业务运作部门,消除不必要的中间管理级别,合并与管理相关或类似的部门以及其他措施来压缩管理级别,缩短管理链并促进组织结构的扁平化改革。

(2)将“营改”后的资格管理要求,项目项目组织模型和业务流程调整计划相结合,合并子公司的资格,并考虑具有较低资格或没有资格的子公司成为一个分支。当市场上的法人数量足够时,工程建设的第三级单位将逐步转变为为非法人获得营业执照的分支公司。

规划计划二,建立内部专业公司

1.规划背景

“增值税改革”之前的营业税政策不利于专业分工。集团内的所有单位均根据营业收入缴纳营业税。例如,如果一个企业从某个专业领域中独立成立一家专业公司,将导致营业额增加。该链接进一步增加了集团的整体营业税。经过“营改”,上述情况将会改变。

首先,尽管有形动产的经营租赁已经“改革”,但是在建筑企业的施工过程中,设备租赁时,交易的大多数设备租赁供应商都是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商业家庭)或公司取得的发票主要是税务局开具的3%增值税专用发票或通用机器(手写)发票,难以扣除建筑企业设备租赁的进项税额或扣除效率。低。

为自己的作品在现场处理混凝土或被视为销售。通常有两种建筑混凝土采购渠道,一种是采购混凝土,另一种是自制混凝土。与自制混凝土相比,所购商品混凝土的价格相对较高。因此,建筑公司更倾向于自制混凝土。

但是,自制的混凝土仍具有与税收相关的以下风险:建设项目的施工现场通常包括多个参与单位,其中一个通常设置一个混凝土搅拌站,例如整个项目或其他本地项目,甚至外部供应的混凝土。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及其他有关文件规定,生产的水泥预制构件,其他构件或建材本单位或本单位应使用建筑企业附属的工厂和车间企业的建设项目,转让,使用应征收增值税。

但是,对于在施工现场制造的预制部件,单位或企业直接在该施工现场进行建造,将不征收增值税。因此,上述合格混凝土具有一定的税收风险,在“业务改革”之后,建筑业可被视为需缴纳增值税。

2.规划思想

由于增值税采用可抵扣税额的计算方法,因此避免了原始营业税征税的弊端。因此,在建筑业进行“业务改革”之后,从集团的整体利益出发,对集团公司进行管理和削减整体税收负担。例如,考虑建立一个特殊的区域租赁公司,可以解决难以获得17%税率进项发票的外部租赁问题;考虑建立混凝土专业公司,可以避免将混凝土现场加工视为销售的问题。具体的规划思路如下:

(1)成立专业的设备租赁公司,以解决因外部设备租赁而难以获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扣除这部分支出的进项税的问题。建筑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特点,考虑根据集团内工程项目的区域分布,在主要地区设立区域租赁子公司(以下简称“设备租赁公司”)。设备租赁公司统一采购建设项目施工所需的相关设备,向该地区的建筑企业提供设备租赁服务,收取租金,并向建筑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建筑施工企业扣除进项税。

(2)建立专业的混凝土公司。对于预制构件公司等生产单位,建筑公司可以考虑将原始增值税分开,以解决会计和税收管理困难,申报复杂,以及因混合使用而产生的高使用率带来的风险。原始增值税应税项目应税业务,混凝土搅拌,预制构件制造等,成立了专业的混凝土公司,预制构件公司和其他生产部门,负责为集团内的建筑项目提供建筑材料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由建筑企业扣除。

(3)成立内部专业公司时,应综合考虑以下各项:

①考虑公司的现有组织结构和未来的战略计划,请考虑公司的成立方法(如新公司,现有的整体现有单位等)和成立水平(如是否成立)。是二级单位还是三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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