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营改增后避税案例,建筑业营改增后避税书籍

提问时间:2020-04-23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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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23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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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如何避税

建筑行业营改增后所得税税率

铝塑门窗行业:

1.如果您是一般纳税人,则应按增值税的国家税率缴纳17%的增值税,而地方税则应按城市建设税的5%缴纳增值税。税收(城镇建设税乡镇1%,县城建设城镇工矿区)5%,城市,地区7%);缴纳增值税额的5%加上学费的3%;缴纳企业所得税的25%。

2.如果您是小规模纳税人,则国家税应按营业额支付3%的增值税,而地方税:5%的增值税应支付城市建设税(城市建设税)乡镇1%,县城建设镇工矿5%的地区,7%的城市和地区);增值税额的5%用于教育,另加3%;企业所得税的25%用于利润。

3.如果您是个体工商户:

如果您的营业额少于5,000元,则无需缴税。

如果营业额超过5,000元,则应按营业收入的3%缴纳国家增值税;地方税:城市建设税应缴纳增值税的5%(城镇建设税镇为1%,县城为有组织城镇的工矿区的5%,城市和地区的7%);缴纳教育增值税的5%,另加3%;个人所得税根据您的利润使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全面营改增后,建筑业如何纳税筹划

计划一:调整和优化现有组织结构

1.规划背景

建筑企业的建设项目遍布全国。通常,施工企业将在项目所在地设立项目部门作为派遣机构,负责具体的施工组织和施工项目管理。当有招标需求时,施工企业将在项目所在地设立法人实体,争取当地工程项目。

大型建筑企业集团通常具有大量的子公司,分支机构和项目组织,并且具有多层管理。涉及的管理部门包括一级母公司,二级子公司(分支机构)和三级支行(公司),项目部等,一些三级支行(公司)有四级和五级支行(公司)。由于大多数承接项目是二级子公司(分支机构),而实际的建筑单位通常是三级子公司(分支机构),因此,建筑企业集团通常在内部进行分包。

与营业税项下的税收征管相比,增值税具有“严格征管,票务控制税,连锁扣除”的特点。对于每个增值环节,必须严格按照销项税抵扣的规定征收增值税,它挑战了多层次法人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模式以及建筑企业集团的内部分包。一般来说,管理链越长,流通环节越多,潜在的税收风险就越大,甚至导致项目增值税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不匹配,导致产生更多的增值税,但是此功能也有利于在集团内部实施专业管理。

2.规划思想

增值税监督方法要求企业的组织结构扁平化。为了适应“改制增运营”,建筑企业应在充分考虑市场运营发展和项目运营管理的前提下,结合自身特点,转变多层次企业集团。法人和内部转包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模式,压缩了管理水平,缩短了管理链,降低了税收控制的风险。

(1)各级单位梳理下级管理范围内每个子公司,分支机构和项目组织的业务定位和管理职能,明确优化和调整组织结构的方向,并消除小规模的规模或没有实际业务运作部门,消除不必要的中间管理级别,合并与管理相关或类似的部门以及其他措施来压缩管理级别,缩短管理链并促进组织结构的扁平化改革。

(2)将“营改”后的资格管理要求,项目项目组织模型和业务流程调整计划相结合,合并子公司的资格,并考虑具有较低资格或没有资格的子公司成为一个分支。当市场上的法人数量足够时,工程建设的第三级单位将逐步转变为为非法人获得营业执照的分支公司。

规划计划二,建立内部专业公司

1.规划背景

“增值税改革”之前的营业税政策不利于专业分工。集团内的所有单位均根据营业收入缴纳营业税。例如,如果一个企业从某个专业领域中独立成立一家专业公司,将导致营业额增加。该链接进一步增加了集团的整体营业税。经过“营改”,上述情况将会改变。

首先,尽管有形动产的经营租赁已经“改革”,但是在建筑企业的施工过程中,设备租赁时,交易的大多数设备租赁供应商都是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商业家庭)或公司取得的发票主要是税务局开具的3%增值税专用发票或通用机器(手写)发票,难以扣除建筑企业设备租赁的进项税额或扣除效率。低。

为自己的作品在现场处理混凝土或被视为销售。通常有两种建筑混凝土采购渠道,一种是采购混凝土,另一种是自制混凝土。与自制混凝土相比,所购商品混凝土的价格相对较高。因此,建筑公司更倾向于自制混凝土。

但是,自制的混凝土仍具有与税收相关的以下风险:建设项目的施工现场通常包括多个参与单位,其中一个通常设置一个混凝土搅拌站,例如整个项目或其他本地项目,甚至外部供应的混凝土。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及其他有关文件规定,生产的水泥预制构件,其他构件或建材本单位或本单位应使用建筑企业附属的工厂和车间企业的建设项目,转让,使用应征收增值税。

但是,对于在施工现场制造的预制部件,单位或企业直接在该施工现场进行建造,将不征收增值税。因此,上述合格混凝土具有一定的税收风险,在“业务改革”之后,建筑业可被视为需缴纳增值税。

2.规划思想

由于增值税采用可抵扣税额的计算方法,因此避免了原始营业税征税的弊端。因此,在建筑业进行“业务改革”之后,从集团的整体利益出发,对集团公司进行管理和削减整体税收负担。例如,考虑建立一个特殊的区域租赁公司,可以解决难以获得17%税率进项发票的外部租赁问题;考虑建立混凝土专业公司,可以避免将混凝土现场加工视为销售的问题。具体的规划思路如下:

(1)成立专业的设备租赁公司,以解决因外部设备租赁而难以获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扣除这部分支出的进项税的问题。建筑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特点,考虑根据集团内工程项目的区域分布,在主要地区设立区域租赁子公司(以下简称“设备租赁公司”)。设备租赁公司统一采购建设项目施工所需的相关设备,向该地区的建筑企业提供设备租赁服务,收取租金,并向建筑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建筑施工企业扣除进项税。

(2)建立专业的混凝土公司。对于预制构件公司等生产单位,建筑公司可以考虑将原始增值税分开,以解决会计和税收管理困难,申报复杂,以及因混合使用而产生的高使用率带来的风险。原始增值税应税项目应税业务,混凝土搅拌,预制构件制造等,成立了专业的混凝土公司,预制构件公司和其他生产部门,负责为集团内的建筑项目提供建筑材料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由建筑企业扣除。

(3)成立内部专业公司时,应综合考虑以下各项:

①考虑公司的现有组织结构和未来的战略计划,请考虑公司的成立方法(如新公司,现有的整体现有单位等)和成立水平(如是否成立)。是二级单位还是三级单位))和组织形式(分支机构或子公司)等;作为建设单位的内部组织,加工,制造建筑材料和为建设项目提供租赁服务的单位一般都需要具有相关资格,建筑企业可以考虑设立此类生产单位它是一家子公司,处理独立的工商注册和税务注册,执行独立的会计和税务申报。

②成立公司时,有必要评估成立公司的资本投资,该地区建设项目的布局以及发展和相关需求。

③合理确定内部租赁业务,内部销售业务等关联交易的定价,避免税收风险。

④在有效解决进项税额扣减问题的同时,也有必要加强自身的进项税额管理,以“应全额抵扣和全额抵减”,减轻其增值税负担。

通过案例学习建筑业营改增后增值税如何缴纳

1.建筑公司A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 2016年5月1日,它进行了A项目。承包商于5月30日支付了工程款222万元。购买材料,搬家

李,机械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五十万元。对于项目A的建筑公司A,采用一般征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公司在五月份必须缴纳多少增值税?

答案:按照一般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该公司5月份的销项税为222 /(1 + 11%)×11%= 220,000元

,该公司5月的进项税为50×17%= 8.5万元

公司5月份应缴的增值税为22-8.5 = 1,350万

2.建筑公司A为一般增值税纳税人。 2016年5月1日,它通过承包工作接管了建设项目A(或为建设项目A提供了建筑服务)。支付项目费用222万元,项目当月发生的项目费用为100万元,其中购进材料,动力,机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等等是50万元。一个专案

一家建筑公司选择了简单的税额计算方法来计算应纳税额。五月份将支付多少增值税?

答案:企业可以使用简单的税款计算方法以合同工的形式提供建筑服务或向A供气项目提供建筑服务,且其进项税额不得扣除。应纳税额=销售量×征收率。该公司5月份应交的增值税为222 /(1 + 3%)×3%= 64,700元

3.建筑公司A是一般增值税纳税人。 2016年5月1日,它进行了A项目。 5月30日,承包商按进度支付了工程款222万元。一个月中一个项目的项目成本为10010,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50万元,税率为17%。3月的同月,进行了B项目。 5月31日,承包商支付工程价款人民币111万元。 B项目的工程费用为8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60万元,税率为17%。对于建设项目A和建设公司,均采用一般征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公司在五月份必须缴纳多少增值税?

答案:如果建筑企业承接的项目未选择简单的税额计算方法来计算应纳税额,则无需在纳税申报单中逐项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以及月销售额每个项目可以确认的内容应分别汇总进项税额和进项税额应为销项税总额减去应缴进项税总额。

公司5月份的销项税为(222 + 111)/(1 + 11%)×11%= 3

人民币30,000元

公司5月份的进项税为(50 + 60)×17%= 1870万

,该公司5月份应缴的增值税为33-18.7 = 1,430万

4.建筑公司A是一般增值税纳税人。 2016年5月1日,它进行了A项目。 5月30日,它为承包商提供的建筑服务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金额为200。万元,税额为22万元。(或者5月30日,由承包方和监理方核实价格,确认项目收益为222万元),该项目当月发生的项目费用为100万元,其中购买材料,动力,机械等获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述金额为50万元。缔约方于6月5日支付了222万美元的工程资金。对于项目A的建筑公司A,采用一般征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公司在五月份必须缴纳多少增值税?

答案:增值税纳税业务发生的时间:纳税人代收税款并收到销售款项或获得销售款项证明的日期;在开具发票之日开具第一张发票。

收取销售款项,获取用于获取销售款项的凭证以及首先开具发票,这三个条件均基于先到先得的原则。只要满足其中之一,就会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该公司5月份的销项税为222 /(1 + 11%)×11%= 220,000元

,该公司5月的进项税为50×17%= 8.5万元

公司5月份应缴的增值税为22-8.5 = 1,350万

5.建筑公司A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 2016年5月1日,它承担了项目A,并将项目A中的部分建设项目分包给了公司B。该项目工程价款222万元。当月,公司为该项目采购材料,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8万元;乙公司为甲公司的分包建设服务开具了增值税专用票,发票上的税额为40,000元。对于项目A的建筑公司A,采用一般征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公司在五月份必须缴纳多少增值税?

答案:如果一般性税法适用于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建筑服务,则总价和价外支出将用作销售,分包项目应获得增值税抵扣证明分包商发布根据推论。

该公司5月份的销项税为222 /(1 + 11%)×11%= 220,000元

该公司的5月进项税为8 + 4 = 120,000元

该公司在5月份应缴的增值税额为12-12 = 100,000人民币

6.建筑公司A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并于2016年4月1日(承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中所述合同的建造开始日期为4月10日)进行了项目A,项目A中的部分建设项目已分包给公司B

。5月30日,承包方按进度支付工程款222万元。5月份,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了50万元人民币用于工程分包合同。项目A的建筑公司A在五月份需要选择多少增值税才能选择简单的税款计算方法来计算应纳税额?

答案:4月30日之前在“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中列出的建设项目是旧建设项目,您可以选择应用简单的税金计算方法来获取所有价格和价格扣除转包付款后的外部费用余额为销售额。

公司5月份应交的增值税为(222-50)/(1 + 3%)×3%= 50,100元

7.建筑公司A是小型增值税纳税人。 2016年5月1日,它进行了A项目。 5月30日,承包商按进度支付了工程款222万元。该项目当月发生的项目费用为100万元,其中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50万元。建筑公司A在5月必须缴纳多少增值税?

答案: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化的税额计算方法,因此无法抵扣进项税。

应付税款=销售量×征收率。

该公司5月份应缴的增值税为222 /(1 + 3%)×3%= 64,700元

8.建筑公司A是一般增值税纳税人,该组织的所在地是肥西县。2016年5月1日,他前往肥东承接A项目,并将A项目中的部分建设项目分包给B公司。5月30日,承包商按进度支付了工程款222万元。当月,公司为该项目采购材料,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8万元; 5月份,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了50万元的分包项目,乙公司向甲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票,其税额49,500元。对于建筑项目A,建筑公司A选择采用一般税种计算方法来计算应付款

税额,公司将在5月支付多少增值税?

答案:如果一般纳税人在各县(市)之间提供建筑服务,并采用一般税法进行税额计算,则应根据总价和所获得的额外费用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当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价款中扣除已支付的分包合同款额,并在预缴工程建设发生地的地方预缴税款后,向事业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税前税率为2%。

该公司5月份的销项税为222 /(1 + 11%)×11%= 220,000元

该公司5月份的进项税为8 + 4.95 = 1295万元

公司5月份应缴的增值税为22-12.95 = 90,500元

肥东县的预付增值税为(222-50)/(1 + 11%)×2%= 31,000元

肥西县的完整申报单,扣除预付的增值税后,支付9.05-3.1 = 59,500元本项目所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房地产,仅指上述项目专用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和房地产。业务(1)建筑材料的购买适用于简单税收项目,进项税不能从销项税中扣除。

业务(2):在员工自助餐厅购买空调是按照税法规定购买的用于集体福利的商品。进项税额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扣除。有关政策依据,请参阅业务(1);

业务(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增值税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 36号附件1), 《增值税试点增值税实施办法》第27条第6款规定,下列各项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6)购买的客运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

事务,居民的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附件1“将营业税试点改为增值税的实施办法”附在“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房地产票据”后的第1条第(1)款第1款(1)项中,服务是指通过铁路运输货物或乘客的运输业务活动。

第1条第(1)款第3款规定,航空运输服务是指通过航空路线运输货物或乘客的运输业务活动。

第1条第(7)款第4(2)款规定,住宿服务是指提供住宿和支持服务的活动。包括酒店,旅馆,旅馆,度假村和其他经营场所提供的住宿服务。

概括而言,在公司A的业务(3)中,雇员为获得机票和火车票而进行的商务旅行属于企业购买的客运服务,属于进项税不能支付的项目从销项税中扣除;住宿费属于企业只要获得特殊的增值税发票,就可以扣除所购买的住宿服务。

业务(4):《试行增值税营业税实施办法》第25条第(1)款规定,应从销项税额中扣除以下进项税:(1 )从卖方那里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标明的增值税金额(包括税控机动车销售的统一发票,下同)。A公司业务(4)中的进项税可以从销项税中扣除。

业务(5):《试行增值税营业税实施办法》第27条第(2)款规定,不得从销项税中扣除以下各项的进项税:。 ..(2)异常丢失的已购买商品以及相关的加工和维修服务以及运输服务。A公司的资料被盗,属于异常损失。材料损失3万元。相应的进项税为51万元(3×17%)。不得从销项税中扣除。

业务(6):支付银行贷款利息属于购买贷款服务,其进项税不能从销项税中扣除。有关政策依据,请参阅业务(3)。

业务(7):邀请顾客就餐的费用是购买餐饮服务。进项税额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扣除。有关政策依据,请参阅业务(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