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雇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少于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如果
超过3次,则需要纳税。
去年的离职经济补偿金部分超过当地雇员平均工资的三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即使您缴税,也必须除以在公司工作的年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依法取得的经济补偿金是职工离职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个人所得税。但这并不意味着该雇员的离职财务补偿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仅因离职而获得的经济补偿部分超过上一年当地雇员平均工资的三倍,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解除和解除劳资关系的个人和单位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1.由于与雇主的劳资关系终止,个人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金和雇主支付的其他补贴)。两倍金额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出部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劳动者获得经济补偿金的个人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如何计算离职补偿金的税收减免?我已经工作了四年半,我辞职时支付了18,000,但实际支付了15,000,您可以依法追讨3000元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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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害怕恶意采用
坚持追求真理
个人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获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经济补偿,生活补贴和用人单位支付的其他补贴),前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三倍的部分不计入当期综合收益,综合所得税率表单独计算纳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金是根据工人每年劳动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的。对于一年,它被计算为一年;如果少于六个月,则向工人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劳动者的月薪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或区级市政府公布的上一年职工的平均月薪,则经济补偿标准为付给他的应是月薪的三倍付款金额,向其支付的经济补偿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薪是指劳动合同终止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劳动者平均工资。
扩展数据
根据现行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和第27条的规定,非法终止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关系,则应根据其提供经济补偿。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具体包括以下12种情况:
1.雇主非法终止了劳动合同;
2.雇主经劳动合同双方协商后终止劳动合同;
3.雇主提前取消事实上的劳资关系;
4.雇主以暴力,胁迫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强迫劳动,或者雇主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导致劳动者辞职。劳动者;
5.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将辞职;
6.雇主拒绝支付加班或加班工资或向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以下的工人支付工资;
7.如果劳动者因工作而生病或未受伤,劳动评估委员会确认他不能从事原始工作或由雇主安排的工作,劳动合同终止;
8.劳动者没有工作能力,但在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然没有能力,雇主取消了劳动合同;
9.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致使原始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当事各方谈判并未能达成协议以变更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0.当雇主濒临破产,并且在法律上纠正或在生产和经营条件方面遇到严重困难时,必须裁员并终止劳动合同;
11.劳动合同期间,雇主破产或解散;
12.劳动合同终止且有地方特殊法规要求支付经济补偿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