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公司属于高风险公司,中国的资本市场非常不完善,因此在国内申请融资更加困难。公司成立后,需要更多资金,创始人本身资金不足,只能进行战略投资在这方面,美国和日本的一些风险投资者专门投资了这类潜在公司。
这是一个互惠互利的双赢过程。有技能的人可以使用他们的专业知识,有资金的人可以使用投资渠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利益。但是,这些投资者通常最终都会退出。他们想要的不是在某个国家/地区的公司,而是他们可以在其中获得更多利润的地方。也许有一天,他们会将股票出售给中国的某人或某人。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