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公司避税,互联网公司避税案

提问时间:2020-04-23 19:01
共1个精选答案
admin 2020-04-23 19:01
最佳答案

谁能提供一些跨国公司避税的真实案例?

我开了一家网络公司,想问一下怎么做才能合理避税

不可能长期发展,及时纳税,

即使您不纳税,也将在以后被起诉。

诚信至上

帮其他公司走账避税犯法吗

回答:

违反法律本身,因为您没有真正的表现,任何非法行为都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既然您的客户违反了合同并拒绝向您支付佣金,那么您应该向我投诉,并考虑在香港是否对此类行为进行行政甚至刑事处罚。这是我不知道的知识盲点。此外,将这笔钱用于避税还是洗钱都是非常糟糕的行为。您帮助汇款,您认为它如何得到保护。即使您不明白,也不建议您将此事做大。这是一项非法交易,需要双方信任。就像您通过其他人介绍它一样,存在很多风险。我建议你在这里停止,避免带来更多大风险。

合理避税案例

对于处理和生产废料的企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废料回收业务单位有关增值税政策(财税[2001] 78号)规定,生产企业一般由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废料回收经营单位出售的废料,可以按照收税机构开具的一般发票上规定的金额,由税务机关监督,从进项税额中扣除10%。自行购买废料并取得普通发票的,不得抵扣进项税。在这种情况下,废料加工和生产企业可以成立废料回收运营公司作为独立的会计部门。废料回收公司收购后,出售给加工生产企业,使废料回收公司享受免税政策税收成本不会增加,加工和生产企业减少了中间采购环节,降低了运营成本。

例如,企业是主要生产和销售钢铁的工业企业。主要原料是废钢和废铁。主要业务范围是钢铁生产和销售,废料回收和其他业务。主要根据自己的收购。2005年12月,该企业被认定为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假设公司2005年实现销售收入3800万元,购进废铁,废铁5000吨,每吨免税1800元,普通发票金额900万元,委托其他运输单位支付运费100万元人民币,20万元用于其他杂项费用,例如装卸费,保险费等,则企业可以执行以下税收筹划。

第一项计划:企业直接购买原材料废钢并获得普通发票。根据现行税法的规定,工业企业不得计算购买废料的进项税额抵扣。因此,企业购买的废钢不作为进项税额扣除。那么,2005年应交的增值税= 3800×17%-100×7%= 646-7 = 639(万元)。

第二个计划:该公司于2005年从废料回收业务部门购买了废钢,并获得了销售方签发的总发票,并受到了国家税务部门的监督。 2005年,2005年应交的增值税= 3800×17%-900×10%-100×7%= 646-90-7 = 549(万元)。第二个方案的费用比第一个方案少90万元。

第三个计划:该公司作为总部,单独成立了一家废料回收公司。根据现行税法的规定,废旧物资回收业务单位出售的废旧物免征增值税;购买废料时支付的运输和装卸费以及其他杂费,可以作为成本和一般发票(给加工生产企业900 + 20 + 100 = 1020万元),因此,该企业应在2005年支付增值税= 3800×17%-1020×10%= 646-102 = 544(万元)。第三种选择要比第二种选择少缴纳50,000人民币的增值税。同时,单独设立的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在购买废旧物资时,也可以获得废旧物资买卖差额,为企业带来一定的利润。

显然,在购买价格相同的条件下,使用废料通过废料业务部门外包生产废料进行加工和生产的企业,其税额要比直接购置废料并设立单独的废料少。材料回收作业单位不仅减轻了税收负担,而且还可以用一块石头获得额外的收入并获得两项好处。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