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税是指纳税人采取不缴税,欠缴税款,采取各种未公开手段隐瞒事实,欺骗税务机关的行为。
逃税是指纳税人并非故意未缴或未缴税款的行为
逃税是指纳税人故意或无意采取非法手段来减轻税收负担的行为,包括隐瞒收入,错误地开具或不开具相关发票,错误地增加可扣减成本以及其他逃税方式。
税收欺诈是指纳税人使用虚假报告(例如虚拟出口)掩盖事实或掩盖事实的方法。通过公共和法律程序,他们使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来欺诈或免税。
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中的漏洞或税法允许的方法进行适当的财务安排或税收筹划,以达到减轻或减轻税收负担而不违反规定的目的。税法。结果是造成国民收入的直接损失,扩大使用外资的成本,破坏公平合理的税收原则,并扭曲一个国家乃至全国社会的收入和分配。
欠款是指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行为超过了税收法律或法规规定的纳税期限,或者税务机关未按照税收法律和法规缴纳或少付税款。
节税是指不违反税法的立法精神的纳税人,当有多种税收选择时,纳税人会充分利用税收起征点,税收减免和税法固有的其他一系列好处。税收法处理金融,商业和交易的政策以税负最低的方式很重要。
对于处理和生产废料的企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废料回收业务单位有关增值税政策(财税[2001] 78号)规定,生产企业一般由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废料回收经营单位出售的废料,可以按照收税机构开具的一般发票上规定的金额,由税务机关监督,从进项税额中扣除10%。自行购买废料并取得普通发票的,不得抵扣进项税。在这种情况下,废料加工和生产企业可以成立废料回收运营公司作为独立的会计部门。废料回收公司收购后,出售给加工生产企业,使废料回收公司享受免税政策税收成本不会增加,加工和生产企业减少了中间采购环节,降低了运营成本。
例如,企业是主要生产和销售钢铁的工业企业。主要原料是废钢和废铁。主要业务范围是钢铁生产和销售,废料回收和其他业务。主要根据自己的收购。2005年12月,该企业被认定为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假设公司2005年实现销售收入3800万元,购进废铁,废铁5000吨,每吨免税1800元,普通发票金额900万元,委托其他运输单位支付运费100万元人民币,20万元用于其他杂项费用,例如装卸费,保险费等,则企业可以执行以下税收筹划。
第一项计划:企业直接购买原材料废钢并获得普通发票。根据现行税法的规定,工业企业不得计算购买废料的进项税额抵扣。因此,企业购买的废钢不作为进项税额扣除。那么,2005年应交的增值税= 3800×17%-100×7%= 646-7 = 639(万元)。
第二个计划:该公司于2005年从废料回收业务部门购买了废钢,并获得了销售方签发的总发票,并受到了国家税务部门的监督。 2005年,2005年应交的增值税= 3800×17%-900×10%-100×7%= 646-90-7 = 549(万元)。第二个方案的费用比第一个方案少90万元。
第三个计划:该公司作为总部,单独成立了一家废料回收公司。根据现行税法的规定,废旧物资回收业务单位出售的废旧物免征增值税;购买废料时支付的运输和装卸费以及其他杂费,可以作为成本和一般发票(给加工生产企业900 + 20 + 100 = 1020万元),因此,该企业应在2005年支付增值税= 3800×17%-1020×10%= 646-102 = 544(万元)。第三种选择要比第二种选择少缴纳50,000人民币的增值税。同时,单独设立的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在购买废旧物资时,也可以获得废旧物资买卖差额,为企业带来一定的利润。
显然,在购买价格相同的条件下,使用废料通过废料业务部门外包生产废料进行加工和生产的企业,其税额要比直接购置废料并设立单独的废料少。材料回收作业单位不仅减轻了税收负担,而且还可以用一块石头获得额外的收入并获得两项好处。
上述合理的避税计划使A和B两家公司能够成功完成重组,不仅绕过了税收,而且实现了两家公司的合作愿望。
第2部分:企业合理避税的案例(957字)
私人企业主用自己的房子创办公司并向公司收取租金。为私人企业主收取租金,个人需要缴纳房地产税,而房地产租赁收入则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从表面上看,个人税收的增加,实际上是因为企业支付的租金已包含在营业成本中,企业的收入将减少,企业的税收负担也将相应减少。企业的年度营业利润可能无法分配,从而减少了私人所有者的股利收入应付税款。
此外,房屋租赁公司还必须承担某些房屋维修和保养费用。这些不仅可以确保房屋的完整性,而且企业必须支付一定的费用。如果维修和保养费用不是由企业承担的,而是由出租人承担的,则出租人可以在租金所得税之前安排维护费用,并相应减少税款。在决定将自己的房屋用作商业场所时,还应在申请许可证时区分房屋的性质。您不能将所有房间都用作商务场所。建议将一半用作办公场所,另一半用作申请室。这样,支付物业税时支付的金额最少。
根据税法,企业员工的薪金和津贴可以计入产品成本。由于私有所有者使用自己的房屋进行经营,因此他们与家人一起在该房屋中工作和休息,并且他们也可以将其家人用作企业的雇员,并向企业申请加班费,前提是他们的标准是不超过税务机关批准的金额。标准可以包含在产品成本中。此外,家庭电话费,水电费等也可以包括在公司的运营成本中。由于不可避免要有公共和私人区别,企业实际上将支付超过规定扣除额的费用,从而达到增加成本的目的。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私营企业主采用降低工人收入的方法来增加收入。实际上,这种方法是不可取的。降低工人的工资和应享有的福利可以降低企业的成本并增加利润,企业必须缴纳更多的税款。对于私人企业家,在增加雇员的利益而又不减少企业的利益时,他们可以采取实物分配的对策。在防暑降温,职工劳动保险方面,通过分配等额的有形物品,虽然企业支付的金额保持不变,但对于员工而言,分配这种有形物品在计算个人收入时将是有益的税。由于这些对象在计算收入金额时只能以一定价格折价,因此其价值通常低于购买价格,实际收入会减少总收入。因此,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私营企业主应考虑适当提高工人的工资,用用餐机会代替雇员的伙食津贴,为雇员提供适当的医疗保健费用,以及建立雇员教育基金。这些成本(因为可以包括在成本中)可以帮助私营企业主减轻其税收负担。
私人所有者决定增加成本时,应合理衡量降低成本的利润与减税之间的关系,然后分析私人公司的利润下降对公司收入和税收的影响,否则,盲目扩张成本将超过收益。
第3部分:合理的避税案例(822字)
一位私人企业家正准备将其业务转让给他人。在被提醒可能需要征税之后,企业家对税务机关的回答是要缴纳大量税款。企业家感到困惑,并向律师咨询。律师告知,纳税是公民和企业的法律义务,逃税将承担巨大的法律风险。
私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实际上是由一位股东出资。在“公司法”修正前的“由至少两个股东组成的有限公司中”,企业家将持有一半的股权。公司以亲戚的名义注册为两名持有50%股份的股东。公司成立后,企业家先后向公司投资700万元,用于购买土地使用权,工厂,办公楼和机械设备。该公司是具有实际意义的个人独资企业。财务账户是相对随机的,企业家的额外投资没有按照会计制度进行核算。企业家和买方达成了800万元的企业转让意向价。根据《公司法》,企业的转让是公司股权转让。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扣除成本后的股权转让价格为转让收益;转让收入应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成本通常是股东对企业的投资。股东对企业投资的最简单,最常用的计算方法是注册资本。这样,企业家从股权转让中获得的收入为:(800-100)= 700万元,应交个人所得税为:700×20%= 140万元。
企业家还向税务官员表示,对企业的实际投资为800万元人民币,而不是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我们收到的答案是:我们根据转让价格减去注册资本计算了收入金额。未注册资本的投资不能列为转让成本;您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纳税。如果税务审计部门认为您逃税,则您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企业家向律师求助。基于他们对《公司法》和《个人所得税法》的理解,律师认为,尽管税务人员的回应符合税法实践的现状,但却是不合理的。如果企业家对企业的后续投资转换为实缴资本,并通过合法经营方式注册为注册资本,可以避免不合理的税收核算,实现合理的纳税。律师结合其在资本法律领域的经验,为企业家设计了合理的避税计划。企业家按计划进行经营,实际缴纳的税金2万元通过了税务稽查,企业转移顺利结束,企业家心中的石碑掉了下来。
他们列出了在公司的运营项目中购房,购车的费用,甚至还包括孩子入学的费用。国家政策不允许这种处理。尽管此方法在当前的商业世界中并不罕见,但我们在此不提倡。
合理增加员工福利
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中小型企业的私人所有者可以考虑在应税工资范围内适当增加雇员的工资,为雇员申请医疗保险,建立雇员养老金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员工教育基金。资金,公司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等这些费用可以包括在成本中,还可以帮助私人所有者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减轻税收负担,降低运营风险和福利负担。企业可以较低的成本赢得良好的综合收益。
完整的“销售结算”文章
合理避税:财务总监可以做什么
有许多常用的避税方法,但一般仅不过是: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使用,转让定价方法,成本计算方法,融资方法和租赁方法。
全面税收优惠
新税法的颁布和实施将把减税和免税的权力归还国务院,以避免过度减税和混乱的现象。同时,税法还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各种税收优惠政策,例如:高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减征15%的税;新成立的高新技术企业自生产之日起两年内免征所得税;以“三废”为主要原料的企业可以在五年内减免所得税;企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及相关咨询,服务,培训等,暂时免征年纯收入30万元以下所得税等企业应加强这方面的优惠政策研究,努力通过调整收入,使企业享受各种税收优惠政策,最大程度地避税,增强实力。
同时,全国各地的经济开发区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吸引投资的条件非常诱人。他们中的大多数根据各种年度和各种费用的企业所得税减免来吸引资金,技术和人才。如果您的企业是高科技行业或鼓励性行业,那么此类优惠条件当然将成为公司避税的优先事项之一。
定价转移
转让定价方法是公司避税的基本方法之一。它指的是以下事实:参与产品交换和销售以分享利润或转移利润的经济活动的双方并非基于市场公平价格它是一种基于企业共同利益的产品定价方法。使用这种定价方法的产品的转让价格可以高于或低于市场公允价格,以达到减少或免税的目的。
转让定价的避税原则通常适用于具有不同税率的关联公司。通过转让定价,高税率公司的部分利润将转移到低税率公司,最终将减少两家公司支付的税款总额。
由于不公开的原因,一些公司和我们联系过的公司都是匿名的。公司A的总部位于沿海经济特区,并享有15%的优惠所得税率。其产品的生产由位于中国的A公司和B公司(其按33%的比例税率)完成。甲公司每年从乙公司购买一百万种产品,并将其出售到国外。购买价格为每件6.8元,销售价格为每件8.3元。显然,该产品的生产成本为5.2元/件,因此两家公司应交的利税已经非常明显:
公司的年利润=(8.3-6.8)×100 = 150(万元)
A公司的应交所得税= 150×15%= 22.5(万元)
乙公司的年利润=(6.8-5.2)×100 = 160(万元)
B公司的应交所得税= 160×33%= 52.8(万元)
A和B总共缴纳了所得税= 22.5 + 52.8 = 75.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