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本教科书,它通常是关于工业企业(制造业)的固定资产与流动资产的比率,因此,我将从工业企业(制造业)的角度对其进行分析。
1.固流结构的比率为6:4。此比较适用于加工企业和制造企业,例如金融机构。它不适用,当然,所有加工企业不一定都适用。指标相对安全。
1.我们可以接受。
发夹上使用挪威客人的商标属于买方的品牌,并且包装上没有标明“中国制造”,因为有些外国人不喜欢中国商品,因此顾客不需要显示,这些对买方来说是合理的要求。
2.由于产品上带有客户自己的商标,一旦买家拒绝接受商品,我们便无法直接将商品出售给同一地区的其他客户,以免造成侵权。
企业支付一次性奖金以代扣个人所得税:
从征税的角度来看,上述一次性奖金的分配具有以下计划空间:
2.副经理的职位规划为:每月预付工资1255元,可节省个人所得税753元。
3.普通员工职位:工资税率为3%,奖金税率为20%,月工资税率可计划为3%,一次性奖金为10%,其中是相同的原则。如果奖金是每月955元,则部分奖金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343.8(按月扣除工资)+ 4249(一次性扣除)= 4592.8元,可节省5852.2元的个人所得税。
在税收筹划中,应充分运用税收政策,并将税收政策与日常管理相结合。
非常多。。。
国际避税方法的案例分析
美国Ishiya跨国公司已在避税天堂百慕达建立了伊拉克-美国子公司。Isia Company向英国出售了一批商品,销售收入为2000万美元,销售成本为800万美元,美国所得税率为30%。Isia Corporation将这次交易的收入转移到百慕大公司的帐户中。由于百慕大没有所得税,因此该收入无需缴税。
根据正常交易的原则,该公司在美国应缴纳的公司所得税为:
(2000万至800万)×30%= 360(万元)
但是,Yisiya公司没有通过“虚拟避税天堂业务”在公司的美国帐户上显示此交易。尽管位于百慕大的Imei子公司确实有收入,但不需要纳税。如果Imei子公司使用该账面收益进行投资,则该收益也可以免征资本所得税;支付赠与税。这是避税天堂的好处。
[案例284]
美国Mantefu公司在中国和日本设有两个分支机构:金刚公司和清逸公司。美国,中国和日本的公司所得税税率分别为35%,30%和30%。美国允许采用逐个国家的抵免法进行税收抵免,但抵免额不得超过与美国税率同时计算的收入金额。假设今年曼特夫公司在美国实现应税收入2400万元;金刚公司在中国的应税收入为500万元人民币;日本青衣公司亏损100万元。为了减轻税收负担,曼特夫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降低出售给青衣公司的材料的价格,使青衣公司在日本的应税收入从0变为100万元。
让我们分析一下公司整体税收负担的变化。
1。正常交易条件下的税收负担
(1)金刚分公司已在中国缴纳了所得税:500万×30%
=人民币150万元
在美国的信用额度:500万×35%= 175万实际税收抵免额为150万元。
(2)青衣支行已缴纳所得税,在美国的信用额度为0。
(3)Mantefu公司的总信用额:150万元+ 0 = 150万元。
(4)Mantefu Corporation的已付美国所得税金额:
(2400万+ 500万)×35%150万= 865万
2。交易异常时的税收负担
(1)金刚分公司在中国已缴税:300万×30%= 90万元
金刚分行在美国的信用额度:300万×35%= 105万元,
90万元<105万元,信贷额度为90万元。
(2)青衣支行在日本已缴税:100万×30%= 30万元
青衣在美国的信用额度:100万×35%= 350,000元,
300,000 <350,000元,信用额度为300,000元。
(3)Mantefu Corporation在美国的总信用额:900,000 + 300,000
= 120万元
(4)由于曼特夫公司降低了对青衣公司的材料销售价格,曼特夫公司的销售收入减少至2200万元人民币(即2400万元人民币至200万元人民币)。Mantefu Corporation缴纳美国所得税
=(2400万+ 300万+ 100万)×30%-120万
= 8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