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向劳务公司支付的所有款项必须开具劳务发票。
您的问题不太清楚;
如果您的意思是说,在承包项目之后,您的劳务服务公司已准备好将您承包的项目转包给您,并且您想与乙方转包,并且您还想巧妙而合理地避免税收,这是最好的方法是:
对于您分包的项目,您直接将自己团队中的所有工人分包给甲方内部工人的名字,而所有分包给其他建筑团队。工人以自己的工人的名义直接向他们付款。每个人的工资结算以时间,计件工作或固定利率合同的形式发给他们。这样,他们避免了开具人工发票的麻烦。您可以巧妙地避免工资所得税;
关于印花税,只要您具有正式的营业执照,公开招标和签订分包合同并进行正常的经营,就必须按要求缴纳印花税和其他相关税费;如果你想避税,如上所述,可以通过以甲方工人的形式开展业务来避免征税。
祝您避税。
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劳务派遣所得,应当按照“服务业-其他服务业”的税项征收营业税。
服务发送企业在收到价格时发出服务行业发票
劳务派遣企业应向用人单位支付全价(包括支付给派遣工人的工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服务业发票应全额开具,并支付给派遣工人的工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在同一张发票中注明。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 16号)。
(12)劳务公司接受雇主的委托并为其安排劳务。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应当支付劳动和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保险,工伤保险等)和住房公积金移交给劳务公司进行分配或处理,劳务公司向用人单位支付的总价减去转给劳动力的工资和社会保险劳动力劳动保险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个人观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第11条营业税预扣代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出售房地产,而在中国没有营业机构,则其国内代理人应作为预扣款代理商在中国如果没有代理人,则受让方或购买方应为扣留代理人。
(2)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
根据上述规定,可以知道,家庭建筑劳务分包不再需要扣缴和支付。
从您的角度来看,您的公司应从其他公司转包劳务。如果另一方支付您公司的每月付款,如果它满足收入的定义,也就是说,您的收入有纳税义务,并且已到纳税时间,那么您应该计算收入并申报税,否则为预收据;支付给农民工薪水,这是您公司的成本,无法抵消。
请参阅:
发生营业税的时间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1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40号令):“营业税缴纳时间发生的义务应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转让无形资产或出售不动产。收到营业收入付款之日或收到营业收入付款凭证之日。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52号命令)第24条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二条所指的营业收入,是指在纳税人完成应税行为期间或之后所收取的款项。根据税收协定第12条的要求获得规章制度收到营业收入付款的日期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日期;如果未签订书面合同或未确定付款日期,则指应纳税行为完成的日期。 “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转移土地使用权或不动产买卖应当预先支付就税收而言,应纳税额在收到预付款之日发生。如果纳税人在建筑业或租赁业提供劳务并采用预付款方式,则纳税义务在收到预付款之日发生。这些规则房地产或土地使用权是免费赠予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在房地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日。纳税人依照本规则第五条的规定进行自我建设的,发生应纳税额的时间是出售自建房屋的应纳税额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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