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商品合理避税处理,库存商品盘亏如何避税

提问时间:2020-04-23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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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23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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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企业库存商品盘亏如何做账

企业根据“库存库存报告”为短缺的库存商品准备以下会计分录:

借款:未决财产损失和溢价─未决当前资产损失和溢价

贷款:库存商品等。

对于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损失,被盗,发霉和变质的损失,应将库存损失库存应承担的增值税转入“未决财产损失超额”帐户。

借款:未决财产损失和溢价─未决当前资产损失和溢价

贷款: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进项税的转移)

对于存在存货损失的存货,应根据存货损失的原因(在固定金额之内以及存货的每日接收和交付中的误差之内)分别进行转移。批准后,转入管理费用

借款:行政费用

贷款:财产损失待定-流动资产待定

对于应由过失者补偿的损失,应进行以下输入:

借款:其他应收款

贷款:财产损失待定-流动资产待定

对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库存货物损失,应进行以下输入:

借款: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款:财产损失待定-流动资产待定

商业存货如何转销?并合理的避税,请教大家!

当前,对未注册企业的存货如何计税有三种主要观点:一是拨入进项税额,调整应纳税额;二是调整进项税额。第二是将其视为销售,并在整个库存保留税抵免额中补税;第三是分开制造。处理。一,注销企业时一般纳税人的库存处置方法纳税人一般企业申请注销税务登记时,其企业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增值税。被取消的企业,该企业仍有库存余额对于库存余额部分,应根据库存的适用税率偿还已扣减的税款,因为在最初购买库存时已抵扣了进项税,从而减少了当期应纳税额,因为当前库存已被提取为了调整企业的经营活动,有必要调整预先扣除的进项税额。这不仅符合增值税的立法原则,而且避免了税收的流失,同时也阻止了公司利用大量库存来增加减税额以逃税。企业依法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表示该企业将不复存在。此时,清算应注意公司如何处理所有资产,包括库存,如果将其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则应将其视为销售;如果将其免费赠予他人,则应视为销售;没有使用价值,丢弃或者遗失的,属于非正常损失,应当冲销进项税额,并缴纳税款。第二,由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的特殊政策而取消企业时小规模纳税人的库存处理方法,因此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无论是否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都购买商品,其价值缴纳的增值税是相同的不允许输入进项税,也不能从进项税中扣除,但应计入购买成本。因此,如果验证其库存在正常范围内(即正常税负是正常的,库存科目实际上是一致的,并且没有错误),则不应进行进项税转拨或应计销项税。取消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时,其库存不作税收调整。3,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转移时的库存处理方法根据税收政策,一般纳税人从事批发,零售增值税年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商品。从事商品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一般纳税人,应当转移到小型纳税人企业进行管理。自从一般纳税人被取消资格并转换为小规模纳税人以来,清单的性质没有改变。进项税的转移没有法律依据。如果企业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并且企业在转移时有存货余额,价格和税项应根据库存的原始购买价分开。分离后的增值税应包括在原始一般纳税人的销项税中,然后在转移后根据原始存货的总采购价税计入小额税项。纳税人的企业存货簿。4,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的库存处理方法根据税收政策,从事增值税批发,零售额在180万元以上的商品批发或零售的小规模纳税人。从事商品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一百万元以上的,由一般纳税人企业管理。在转移时,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有存货余额,则由于小规模纳税人无权使用特殊增值税发票,转移后一般纳税人购买商品的进项税可以被扣除,所以原来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库存的购买价税总额向税务机关的服务窗口开具特殊的增值税发票,并按照政策纳税。新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可以转让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被扣除。五,企业注销后出售的股票的处置纳税人公司和小规模纳税人公司取消税务登记后,企业不再从事经营活动。如果尚未处理企业的库存,则一段时间后仍需要库存。销售时,应持有采购单位的结算证书和双方的买卖协议,向税务机关开具一​​般发票,并根据税收政策按收税率纳税。

存货库存盘亏清理,税务怎样处理

库存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待售的制成品或商品,生产过程中的加工中产品,生产过程中或提供劳务过程中消耗的物料和材料。期末,需要对库存进行盘点。由于各种原因,例如测量和接收错误,管理不善和自然灾害,库存可能会出现库存获利,损失和损坏的情况。让我们介绍一下库存损益如何受到损害。进行财税待遇。

1.存货盈余,存货损失和损坏的会计处理

盘点库存会计

会计准则规定,存货的存货应当以重置成本为基础进行核算,并通过“待摊财产损失”科目进行核算,经批准后,应当核销当期管理费用。管理权限。

潘颖:

借:库存商品(或原材料和其他主题)

贷款:未决财产损失和溢价-当前资产损失和溢价经过

批准后:

借入:未决财产损失-未决流动资产损失

贷款:管理费用

库存损失或损坏的会计处理

会计准则规定:存货损失或在存货中造成的损害应作为待处理财产损失入账。经管理部门批准后,根据存货损失或损坏的原因,处理以下情况:

(1)如果由于计量和接收错误以及管理不善导致库存短缺,则应首先扣除剩余材料的价值,可收回的保险补偿和过失补偿,并将净损失计入管理花费。

(2)自然灾害和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的库存损失应从处置收入(例如剩余材料的价值),可收回的保险赔偿金和过错赔偿金中扣除,净损失应计入非营业费用。当

赔钱时:

借入:未决财产损失-未决流动资产损失

贷款:库存商品(或原材料和其他科目)

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转移进项税)

注意:只有管理不善导致的库存损失才从进项税中转出。经过

批准后:

借款:其他应收款(补偿)

管理费用(由测量,发送和接收错误,管理不善等导致)

营业外支出(由自然灾害等特殊原因引起)

贷款:未决财产损失和溢价-当前资产损失和溢价

其次,对库存剩余,库存损失和损坏进行税收处理

存货盈余的税收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2条第6条第(9)款是指除第6条第(1)款以外获得的公司的其他收入。)除(8)以外的收入,包括企业资产盈余收入,逾期未归还的包装存款收入,真正无法应付的应付款,在坏账损失后已经收回的应收款,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解释所得税实施细则”

(1)公司资产盈余是指在公司资产清点过程中发生的资产超过账面金额的资产。除了诸如材料和现金之类的流动资产外,它还可能包括诸如无形资产之类的其他资产。

至于已确认的资产盈余收入,应分为货币资产和非货币资产。根据《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十二,十三条的规定,非货币性企业的收入按照其公允价值确定。前款所称公允价值,是指根据市场价格确定的公允价值。

根据上述规定,库存的存货应根据收入的公允价值确定,并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它与会计准则不同,以重置成本抵销管理成本。税收会有所不同,并且需要税收调整。首先,将税收调整添加到抵销的管理费用中,然后根据公允价值调整其他收入。如果重置成本与公允价值相同,则相应的应纳税所得额无效。

税收处理库存托盘的损失和损坏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的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9条规定:企业各种存货的正常损失,应以库存申报的形式向税务机关报告。 。第十条规定:除正常损失外的库存损失,应以特别申报的形式向税务机关报告。企业无法准确确定是否是从存货申报中扣除的资产损失,可以以特殊申报的形式申报。

在实际操作中,少量的一般损失和损害可以通过清单的方式向税务机关报告以进行扣除。对于大笔款项,应以特殊方式向税务机关报告扣除额。请参阅各地有关企业资产所得税的税前扣除的有关规定,如贵州的国家税收规定:应将库存损失的损失和库存报废的损失,损坏或变质以及被盗库存的损失以特殊方式向税务机关报告。

因此,企业通常根据管理费用和营业外支出中包括的亏损额来报告扣除额,并采用税前扣除作为申报的依据;对于税务机关认为企业不符合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法定条件和标准的,在不准予扣税之前,地方税务主管部门将使用《税收通知》告知企业不允许扣税的原因,同时告知企业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 。

资产损失的声明应提供与资产损失有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以及企业在特定事项上的内部证据。为库存损失提供库存损失,报废,损坏,变质和被盗损失的证据。

1.应根据以下证据确认库存损失损失,即从负责人处扣除补偿后的库存损失余额:

(1)确定库存应税成本的依据;

(2)企业的相关责任识别,补偿说明和内部批准文件;

(3)库存盘点表;

(4)解释股票托管人的股票损失情况。

2.应根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报废,损坏或变质的存货余额,扣除残值后的应税成本余额和负责人的补偿:

(1)确定库存应税成本的基础;

(2)有关企业内库存和已注销材料的报废,损坏,变质和残值的信息;

(3)如果涉及责任人的赔偿,则应说明赔偿;

(4)如果损失金额较大(指企业此类资产的应税成本超过10%,或者当年的应税收入减少,而损失增加10%以上,下同),专业技术鉴定具有法律资格的中介机构等发表的意见或特别报告

3.应基于以下证据来确认库存的失窃损失,从负责人处扣除保险索赔和赔偿后的应税成本余额:

(1)确定库存应税成本的基础;

(2)给公安机关的报告;

(3)如果赔偿是由负责人和保险公司引起的,则应提供赔偿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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