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利润分配
(一)企业当年实现的税后净利润按照国家规定的顺序分配。企业蒙受损失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予以弥补。如果是年度亏损,则可以用下一年的利润来弥补。如果利润不足以弥补下一年,则可以在5年内继续进行税前补偿;如果不足5年未弥补,应使用税后利润弥补。如果发生企业年度亏损,且利润用于抵销这五年期间,则也可能由企业公积金弥补。企业未弥补上年亏损的,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在提取盈余公积之前,不得将利润分配给投资者。
(2)利润分配程序
1.弥补损失
2.根据税法的规定,公司的亏损可以在一定时期内被税前利润抵消。如果超过指定的时间段,则只能由税后利润抵消。
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4.提取任意的盈余公积金
5.分配并向投资者支付利润
(3)帐户处理
1.年终利润将在年末结转:
(1)如果当年的利润是亏损,则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款:本年度利润
(2)如果今年的利润是可盈利的,则会计分录
借:今年的利润
贷款: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企业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应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并且当法定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不得提取。
提取条目:
借款:提取利润分配的法定盈余公积
贷款:盈余准备金-法定盈余准备金
同时
贷款:利润分配-法定盈余公积
3.提取任何盈余公积
借款:利润分配-提取任何盈余公积
贷款:盈余准备金-任意盈余准备金
贷款:利润分配-任意盈余准备金
4.向股东分配股息
贷款:应付股息
贷款:应分配的利润分配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