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避税的主要方式
国际避税的基本方法是,跨国纳税人利用其差异,漏洞,例外和缺陷来借用或滥用相关的国家税法和国际税收条约,以逃避纳税人和纳税人的税收义务,而无需支付或减交税。基本方法和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转让定价以避免税收。
转让定价是指避税,是指跨国纳税人人为地压低了中国公司向海外分支机构出售商品,贷款,服务,租赁和无形资产的转让或意图筹集外国资金的收入或费用分配标准。公司的用心。向中国的关联公司分配销售,贷款和服务等收入或支出,会降低中国的关联公司的利润,并将其转移给低税率国家(地区)的关联公司。
2.使用国际避税天堂避税。
国际避税天堂,也称为避税天堂或避税天堂,是指一国为吸引外国资本流入,本国经济繁荣,弥补本国资本短缺和改善国际收支而做出的努力。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以提高国内技术水平在国家或一定范围内的水平,允许外国人投资并从事各种经济活动,以在他们不缴税或缴纳很少税的地区赚取收入或拥有财产。避税最常见,最普遍的方法是,跨国公司在国际避税天堂中设立经营机构或场所,以转移收入,转移利润并实现避税。
3.滥用国际税收协定避税。
国际税收协议是由两个或多个主权国家签署的书面协议,旨在根据互惠原则并由政府协商解决国际双重征税问题并调整国家之间的税收优惠分配。为了实现消除国际双重征税的目的,当事各方必须做出相应的限制和让步,以形成适用于当事方居民的优惠条款。目前,中国已与80多个国家签署了税收协定。但是,国际避税活动无处不在。一些不符合特定税收协定条件的非合同居民会从各种巧妙方法中受益,例如建立直接管道公司和利用双边关系建立低权益控股公司以享受税收。条约待遇,从而减少了其在中国的纳税义务,随着中国向外界的开放,这种对税收协定避税的滥用也将发生。
4.使用电子商务避免税收。
电子商务是一项使用数字电子方法进行业务数据交换和业务开发的活动。它是一种相互关联的动态业务活动,发生在Internet和传统信息技术系统相结合的背景下。在实现电子书写,信息的数据传输,无纸化交易和付款现代化的同时,还引起了审计环境,审计跟踪,审计信息存储介质,审计技术方法和审计方法的一系列重大变化。。这些使国际税收中的居民定义,常设机构,领土管辖权等传统概念无法有效地加以约束,并且它们无法准确地区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或转让特许权,因此电子商品的快速发展商业促进了世界经济。同时,它也向世界各国政府提出了国际反避税的新课题。
5更改居民身份
主要是指跨境纳税人跨境迁移或避免成为某个国家的居民,以更改相关国家的税收管辖权以实现规避目标的方式。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跨国公司的数量迅速增长,人们的收入日益国际化。同时,许多国家的税率和实际税率正在上升。因此,国际税收领域中的避税和逃税现象越来越严重。由于逃税是各国国内法律中臭名昭著的非法行为,许多跨国纳税人一旦意识到这种行为的后果,便会转向避税以减轻税收负担。
本文将从避税的概念入手,分析避税的原因,避税中的避税方法及其预防措施。
1.国际避税的概念和动机
跨国纳税人的国际避税活动有其自身的内在动机和外部条件。其内部动机是,每个跨国运营商都希望通过减少或消除纳税人的义务来最大化利润。其外部条件主要是各国税收制度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各国税收义务的规定不同。第二,各国税收范围和税率的差异;三,各国税收程度和方法不同;第四,各国避免国际双重征税的方式不同。
正是由于各种内部和外部原因,才使国际避税成为可能。在实践中,传统的国际避税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1.通过纳税人的跨境流动避税; 2.通过应税对象的跨境转移来避税。它包括三种形式:通过转让定价的跨国关联企业和为避免避税而合理分担费用和支出;跨国纳税人利用避税天堂避税;跨国投资者打算削弱股票投资以避免税收。②但是,当今的国际税收实践中出现了一种新的国际避税方法,即滥用税收协定进行避税。
第二,关于滥用税收协定避税的讨论
滥用税收协定是国际避税的一种特殊形式。它是一家跨国纳税人,试图“主动”依靠一个国家的居民管辖权来获得或使用中介人的居民身份,以享受税收协定上文确定的好处,从而减少了另一个非居民国家的有限纳税义务。这是有意逃避区域管辖权。其行动的结果比一般的国际避税更具危害性和危害性。它违反了国际税收协定中的互惠原则,不利于鼓励各国签署更多的税收协定。当前,世界上所有国家主要通过在协议中增加预防条款来增强协议的反滥用能力。
(1),滥用税收协定以避免税收问题
因此,避税天堂已成为许多跨国纳税人选择设立导管公司的理想场所。例如,许多跨国公司在荷兰设立导管公司,主要是因为荷兰免除其居民从国外收取的股息,并免除其居民支付的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的预提税。荷兰拥有广泛的双边税收协定网络,支付给荷兰居民的所有投资收入均可享受优惠的外国预扣税率。③因此,美国的一些作者认为,美国签署的税收协定最明显的滥用之处在于使用了美国与非合同受益人在避税天堂之间签署的税收协定。
(2),针对税收协定滥用的预防措施
显然,滥用税收协定以避免征税会造成许多不利影响。两国之间税收协定的目的之一是使另一国居民能够获得相应的权利。如果第三国居民通过在缔约国一方建立导管公司来使用税收协定,那么第三国将因此受益,从而违反了税收协定中的互惠原则。缔约双方的税收权利也将因此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