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会计?
看看您公司的财务主管是谁。首先找到财务负责人,然后再找到法人,股东和高管。。。
我认为这件事不一定与您有关。
避税(逃税)可能具有以下情况:
1.滞后收入占
2.不占收入或占收入较少
3.高税收入占低税收入
4.与税收相关的收入被视为与非税收相关的收入
5.多次进入的费用和支出
影响:会计信息失真,不能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举报人公司不惩罚举报人
如果您参与虚假账目,只要您不是策划者和大量获利者,最多会给您行政制裁或给您专业资格证书,您将被淘汰。如果您三年内未犯罪
根据国税发[1998] 211号规定
第五条依法对违规举报进行核查和处理后,根据举报人的出资额,将按实际退税额的5%计算并支付奖金。 ;在罚款的10%以内,计算的奖金将受到控制,每种情况的最高奖金不得超过人民币100,000元。
因此,您已经举报了该行为,没有任何处罚,您可以根据上述法规获得奖励。
最近发生的西安梅塞德斯漏油事故引起的最大问题是收取金融服务费。从这种艰难的收费操作模式来看,它引起了梅赛德斯-奔驰4S商店的逃税和逃税的怀疑,这突然将4S商店的行业推向了最前沿。
Qingying整理了十种今天容易被判定为“逃税和逃税”的行为,并整理给所有会计合作伙伴。当心错误,仅供参考!
1.以“预付款收据”的形式销售商品,在发布产品(商品)时,销售收入未按时转移,并且开立了长期帐户,导致进项税大于销项税。
实际上,正确的方法是公司预先支付购买单位,从“银行存款”中扣除其他科目并贷记该科目;实现销售后,根据实现的收入从科目中扣除,记入“主要业务收入”帐户。如果
与增值税销项税有关,则也应相应处理。如果预收帐户不多,则预收帐户也可以直接记录在“应收帐款”帐户中。
2.原材料转移和研磨帐户(企业不会通过产品购买和销售业务中的资金和资金流,而是通过协议使各自的应收款和应付款互相抵消)。如果“应付帐款”已用完,则“应纳税额”将不计入。
3.非收入收入不会计入销售收入,也不计入预扣税。
例如:收取违约金,大多数公司在收到违约金后会增加银行存款以抵消财务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了超价收费的内容。无论是如何计算纳税人的会计系统,所有的价格过高费用都应纳入销售额中以计算应纳税额。
4.返利销售。
返利销售是制造商对市场在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下经营工厂产品的利益的补偿。补偿有两种主要形式。一定比例的现金被返还,第二个是实物,产品或配件的返还。商户收到这些现金和实物后,将不会在帐户中记录现金,也不会将其用作价格以外的收入,也不会将其用于“进项税额转出”,以形成预订操作。
5.视为销售,不计收入。
企业将对原材料,制成品等产品(商品)的长期投资作为礼物或样品进行展示和销售,不会被视为销售收入,也不会记录营业税。
6.收到的用于在建工程的原材料不会转移到进项税中。
根据会计准则,用于在建工程的原材料应按成本计入在建工程,应将进项税转出并计入在建工程。
7.公司资产和股东资产混合在一起。
实际上,有一种现象是大量股东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合在一起。例如,股东个人帐户用于公司收款和付款,并且公司帐户和股东帐户彼此交易。当财产混合时,公司的财产可能被股东隐藏,转让或私下吞并。
8.流动资产损失。
直接从营业外支出中扣除,涉及增值税的部分不会转入进项税。
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和调整税额明细表”,不再提交资产损失相关信息,企业将保留以备将来参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资产评估和企业改革减值过程中扣除流动资产损失的进项税额的批复(国税函〔2002〕1103号):“。 ..由于价值而造成的流动资产损失,如果流动资产没有损失或损坏,仅是由于市场变化,价格下跌,价值金额减少,则不是《金融工具实施规则》规定的非正常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税款已转出。 “异常损失是指由于管理不善而被盗,丢失或损坏所造成的损失。”
9.偿还不属于您的组织的费用。
10.有利可图的固定资产不得在损益中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 25号)的规定,潘应的固定资产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