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某些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
(1)实施增值税即付即用政策的软件生产企业退还的税款,被企业用于研究和开发软件产品并扩大复制范围,不被视为应纳税的企业所得税收入,无需缴纳公司所得税。
(2)确定中国的新软件生产企业后,将从获利年度的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并在第三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年份。
(3)对于国家计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制造企业,如果当年不享受免税待遇,将按10%的税率减免企业所得税。
(4)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软件生产企业的员工培训费用。
财税〔2012〕27号规定了软件公司的下列企业所得税优惠。
1.在确定合格的中国软件企业后,应计算从2017年12月31日之前的获利年度起的优惠期,免征第一年至第二年的企业所得税,第三年在第五年,按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在该期限届满之前享受税收。
2.对于国家计划布局内的关键软件企业,如果当年未享受免税,则可以减免10%的企业所得税。
3.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立即获得可退还的增值税(财税[2011] 100),由企业专用对于软件产品的研发,扩容和复制以及单独核算,可以将其视为非应税收入,在计算应税收入时从总收入中扣除。
4.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产生的员工培训费用,如单独核算,可根据实际发生额扣除应纳税所得额。
5.如果企业购买的软件符合确认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条件,则可以作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核算,可以适当缩短折旧或摊销期限,最短期限可以是2年)。
新成立的企业(仅2000年7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获得“软件企业证书”(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视为软件企业)或“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证书”(生产线宽度小于0.8微米) ),自获利年度起(指应税所得企业开业后的第一年),如果企业在开业初期发生亏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结转。税收法规,以弥补年后应纳税所得额的损失从获利年度开始),企业所得税可享受两年免税和三年减半的税收。对于国家规划范围内的重点软件公司,不享受免税政策的,按10%的税率征收;外商投资企业和具有“三减三”优惠政策的外国企业将不再重复该政策;从营业之日起两年内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内资企业,适用“两例如,“三分半免税”政策在2002年前就已实现盈利(不包括在内),自获利年度以来实际上已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税”如果该政策到期,则不会重复执行“两项免税”政策,并且将从2002年开始实施“三分之二”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如果它在2002年前已盈利(不包括在内),并且自获利年度以来实际上已享受该企业如果所得税的“两免”政策不足两年,则继续执行剩余的免税期和“三半”政策。享受“第一,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第五年减半企业所得税”政策的软件生产企业,从获利年度开始起连续计算。延误不知所措。被认定为新建软件生产企业,并且在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的新建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新建软件生产企业的税收优惠。减税期间,企业所得税按15%税率的一半征税;免税期后,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计算。
2.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扣除软件开发公司支付的工资总额和实际支付的金额;自注册之日起5个纳税年度内,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广告支出可以按照实际扣除;企业的薪金和培训费用可以根据实际发生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3.软件公司和集成电路制造企业对增值税退税享受增值税税率,并在补贴账户下建立会计明细账户以进行特殊账户计算,供企业用来研发软件。 (集成电路)产品和扩大的再生产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也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4.“免费二减三”业务的处理时间和时间限制如下:
(1)在本季度末,纳税人按照规定弥补上一年的亏损后仍可实现盈利,预计当年可以进入盈利年度。减免税申请应在季度结束后的10天内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在季度结束后的15天内完成对减免税的审查和批准(包括区局的最终审查)。具体的处理期限为:主管企业税务部门受理企业提出的申请后,应当完成纸质和CTAIS文件的审批。地区局收到分支机构提交的信息后,应在两天内完成资格审查。审核批准并将信息发送回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收到批准信息后,通知纳税人第二天到达,收集批准文件,办理纳税申报手续。
(2)纳税人还可以按季度预缴税款,然后在税务主管部门结束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免除两减三减”程序并退还预付税款。年确认它获利手续。
●处理时间
20个工作日
●必填材料
1.所得税减免书面申请报告
2.一式三份的企业所得税减免申请表
3.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本期纳税申报表的副本
5.本期财务报表副本
6.被确认为软件企业的相关证书和批准
7.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