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1年第三季度未计提所得税,但仅在2011年支付了所得税。无需补充会计分录,也无需进行会计处理。
现在将立即冲回今年的所得税,而不会影响今年的收益表。
将不会
首先,结算和付款是基于利润表提供的总会计利润。经过一系列的税收调整后,得出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然后根据适用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公司所得税为总利润之后,因此没有影响。
其次,即使申报的应纳税额不是应计账款,而是根据税务局发布的税务结算报告的应纳税额缴纳的,也没有问题,仅2018年缴纳的税款就需要被计算输入2019年的当期所得税费用就足够了。也就是说,如果2018年的企业所得税预缴为100万,而2018年的清算报告于2019年4月5日发布,而2018年的应纳税额为130万,那么2019年将只支付300,000 。帐户处理如下:
借款:所得税费用130
贷款:应付税款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