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分离是一种法律行为,其中企业将其部分或全部业务分离,并依法将其分为两个或多个新企业。
要么是原始企业的解散,或者是两个或两个以上新企业的成立,要么是原始企业剥离了一些子公司,部门,产品生产线,资产等,从而形成了一个或多个新公司,和原始企业仍然合法存在。简而言之,企业本质上并没有消失,但是与原始企业相比发生了新的变化。
正是企业的这种实质性存在为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性。
企业分离是公司产权重组的重要类型。企业分离的原因很多。提高管理效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突出公司的主营业务都是企业分离的原因。获得税收优惠也是企业分离的原因。
[情况1]
假设制药厂A经营避孕药具和器具以及其他药品。制药厂打算撤回避孕药和器具的免税产品,并成立另一个制药厂。分离前。医药公司A的年应税收入为人民币120,000元(适用税率为33%)。
应付所得税:12×33%= 3.96(万元)
分割后,如果暂时不考虑规模经济的影响,则两家公司A和B的年度应税收入总和仍为12万元,其中企业A和B的应纳税所得额为95,000元。 B企业25,000元:
企业A的适用税率为27%:
应付所得税金额= 9.5×27%= 2.565(万元)
企业B的适用税率为18%:
应付所得税= 2.5×18%= 0.45(万元)
企业A和B的总税负为3015万元人民币(25.65 x 0.45),比上一季度减少了9450元人民币。
可以看出,税收筹划在企业分离中的作用不容忽视。
扩展:
税收政策分析
(一)在财税[2009] 59号文件中明确规定,企业所得税待遇和工商待遇难以统一规定:分立企业和分立企业不改变其原实质性业务活动,并且拆分股东仍获得拆分股权下。一般而言,如果公司是分开的,但股东不是分开的,则可以进行特殊的税收待遇。相反,如果公司的分离股东也被分离,则适用于一般税收处理。
(2)关于弥补损失的问题,国家有关财税文件规定,不应将单独企业的损失结转以弥补彼此的损失。是企业分立的一般税收待遇的损失弥补,企业未超过法定赔偿期限。分配是根据分割后的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的比例进行的,由离散企业进行特殊税收处理以继续弥补。
(3)税收优惠政策的继承问题如果企业仍未享受税收优惠,则存续企业可以计算存续企业之前的收入与分拆后存续企业的资产之比。但是,资产没有明确的衡量标准和口径。
(四)非股权支付相关事项的特殊税收处理股权支付部分有明确的规定,而非股权支付部分的相关规定为: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税金基础差异是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乘以非股权支付的结果。但实际上,该文档存在疑问:公式中的资产是哪种净资产;在计算非股权支付中资产转让的应纳税所得额后,在计算税基时如何进行分配调整?您要包括负债吗?这些还不清楚。
损失追回政策是中国企业所得税的重要优惠措施。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11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个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如果收入不足以弥补,可以逐年续签,但续签期限最长不能超过五年。 “这为公司弥补损失的税收筹划提供了政策基础。
公司所得税,外资公司所得税和外国公司所得税都有关于损失赔偿的政策规定,因此,损失赔偿的纳税人范围包括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内资企业必须是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必须在银行开设一个结算帐户,必须独立建立一个账簿,必须准备财务报表,并且必须独立计算损益;外资企业必须是在中国没有制造业务或机构的企业。企业损失。它不是指公司利润表中反映的亏损额,而是在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税法核实调整后的数额后公司财务报表中的亏损额。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公司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亏损100万元,则可以在以后的纳税年度内抵减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如果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则可获得33万元的税收补偿收益。这是亏损带来的节税效果。但是,这不足以完全解释问题。根据现行税法,纳税人的年度亏损可以由下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弥补。如果下一纳税年度的收入不足以弥补,可以逐年续签,但延长的还款期限不能超过5年。
例如,某企业在1997年每年亏损100万元,在1998年实现应税收入120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因此1997年的100万元亏损可以在1998年得到全额赔偿。1998年,收入为20万元的人仅支付了6.6万元。假设资本成本率为10%,则企业获得的税收补偿收入的现值为:100 * 33%/(1010%)= 30(万元)。
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从获利之初起,除享受与内资企业相同的优惠外,还可享受“两免三减”,“五免五减”等优惠待遇。确认“获利年度开始”。这是外商投资企业税收筹划的关键。需要说明的是,外商投资企业在开业当年获利,并于年中开业的,实际生产经营期不足6个月的,可以选择从下一年开始计算。 。减免所得税的期限。此时,对于外商投资企业而言,“起始利润年度”的确定直接影响到未来享受减免优惠待遇,进而影响企业的税收负担。因此,外国投资者投资企业应当结合使用损失补偿和其他优惠政策。
母公司可以直接抵消其他成员公司的收入或母公司损失给已征收和合并税款的成员公司的损失,而无需弥补公司的未来收入。如果合并后的企业不再具有独立的纳税人资格。合并前未弥补的经营损失可以由合并公司以以后年度的收入弥补。因此,对于一些长期的高利润企业,您可以考虑合并一些亏损企业,以减少其应税收入并节省税款。。对于某些集团公司,采用汇总合并的征税方法以获利企业的利润来弥补亏损企业的损失,这也可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获得最大的税收补偿利益。
对于中小企业而言,损失是非常被动的。但是,一旦发生损失,仔细的税收筹划可以降低未来投资的风险,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增加企业收入,并确保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尽快弥补损失。
损失补偿政策是中国企业所得税中的一项重要优惠措施。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11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在下一个纳税年度使用该收入弥补。如果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不足以弥补,可以逐年延长,但延长的补偿期限不得超过五年。 “这为公司弥补损失的税收筹划提供了政策基础。
首先,公司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公司所得税都有关于损失赔偿的政策规定,因此,损失赔偿的纳税人范围包括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内资企业必须是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必须在银行开设一个结算帐户,必须独立建立一个账簿,必须准备财务报表,并且必须独立计算损益;外资企业必须是在中国设有生产经营机构和机构的企业。公司的亏损额不是指公司利润表中反映的亏损额,而是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税法进行核实和调整后,公司财务报表中亏损额的调整额。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在一个纳税年度亏损一百万元,可以在以后的纳税年度中抵减应纳税所得额一百万元。如果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则可获得33万元的税收补偿收益。这是亏损带来的节税效果。但是,这不足以完全解释问题。根据现行税法,纳税人的年度亏损可以由下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弥补。如果下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未组成,则可以逐年组成,但也可以组成。最长期限为5年。
对于外资企业,除享受与内资企业相同的优惠政策外,还可以享受“两免三减”,“五免五减”等税收优惠,优惠政策减少。确定“开始盈利年度”是外资企业税收筹划的关键。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外资企业在开业之年获利并于年中开业,则其实际生产经营期可能少于6个月。选择计算从下一年起免除所得税和减少所得税的期限。此时,对于外资企业而言,“开始盈利年度”的确定直接影响到未来减免优惠政策的享受,进而影响到公司的因此,外资企业在税收负担上应结合使用弥补亏损的优惠政策和其他优惠政策。
拥有汇总税和合并税的会员公司遭受了亏损,母公司可以直接抵消其他会员公司的收入或母公司的合并亏损,而无需弥补公司未来的年收入。如果合并后的企业不再具有独立的纳税人资格。合并前未弥补的经营损失可以由合并公司以以后年度的收入弥补。因此,对于一些长期的高利润企业,您可以考虑合并一些亏损企业,以减少其应税收入并节省税款。的。对于某些集团公司,采用汇总和合并的税法,利用获利企业的利润来弥补亏损企业的损失,还可以减少应交所得税额,并获得最大的税收补偿收入。企业分立前未弥补的亏损,由企业分立后按照税法弥补。
合并企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应作不同处理:如果合并后企业在合并后仍具有独立纳税人的地位,则合并前未弥补的经营亏损由以后各年的收入组成。,合并后企业的收入不得用来弥补;如果合并后的企业不再具有独立纳税人的身份,并且合并前的经营亏损尚未弥补,则合并后的企业可以使用以后几年的收入进行弥补。
企业重组其股份,股权转让前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将由股权重组后的企业继续弥补。
2.可以用来弥补损失的收入金额。
这是指根据税法计算的以后各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但是,企业既有应税项目又有免税项目的,其应税项目遭受了损失,或者应税项目的收入不足以弥补前几年的损失,则也应使用免税项目的收入。弥补损失。投资者从联营公司收回的税后利润必须按照规定缴纳所得税。如果投资者的企业蒙受了损失,则收回的利润可以先用于弥补损失。偿还所得税。另外,企业的海外业务之间的损益可以相互弥补,但国内外的损益不能相互弥补。
23.充分利用该政策来弥补损失并制定合理的税收计划
根据以上分析,为了使企业充分利用该政策来弥补损失,以实现最大的税收节省,他们必须进行仔细的计划。
(I)重视损失年度后的运营
对于企业而言,损失的发生是非常被动的。没有企业愿意承担损失。即使政府承担一部分损失,最重要的是企业必须承担大量损失,因此损失无法操作,即使是企业也不愿看到。但是,一旦损失实际发生,公司必须努力进行资本运营。例如,公司可以降低未来5年的投资风险,并专注于相对安全的投资,以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尽早弥补损失。。
(2)外商投资企业应结合使用损失补偿和其他优惠政策
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企业一样,可以享受弥补损失的折扣。此外,外商投资企业在符合税法规定的条件下,也可从获利年度开始享受“两免三减”,“五免五减”等优惠待遇。这样,正确确定“开始盈利的年度”就成为企业税收筹划的关键。特别是,如果外商投资企业在开业当年获利,并在年中开业,且实际生产经营期少于6个月,则可以选择免税期和免税期。从明年开始降低所得税。
但该企业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应依法缴纳所得税。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公司在下一年出现亏损,则必须从今年开始计算免税和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期限。由于损失而不能推迟,即不能重新计算获利年度。此时,对于外商投资企业而言,“开始获利年度”的确认与他们未来享有减免税优惠有关,这反过来又影响了企业的税收负担。
(3)充分利用不同企业并弥补不同情况下的损失的规定
根据税法的规定,征收和合并税款的会员公司所产生的损失可以直接抵消其他会员公司的收入,也可以计入母公司的损失,而无需由公司的未来收入。如果合并后的企业不再具有独立的纳税人身份,则合并前未弥补的经营亏损可以由合并后的企业按以后年度的收入来弥补。因此,对于一些长期的高利润企业,可以合并一些亏损的公司以减少其应纳税所得额并实现节税。一些大型企业集团可以采用合并合并的税收方式,利用获利企业的利润来弥补亏损企业的损失,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并获得最大的税收补偿收入。
1.退税技术
退税技术是指税收筹划技术,可使税务机关直接退还纳税人的税款并在合法和合理的情况下节省税款。在已经缴税的情况下,退税无疑是偿还已缴税款,减少了减税额。退税额越大,减税幅度越大。
退税技术特点:
(1)绝对节省税款。退税技术是基于绝对节税的原理,直接降低了纳税人的绝对税额。它是一种绝对的节税税收筹划技术。
(2)技术相对简单。退税技术的减税技术通常可以通过简单的退税公式来计算。一些国家还提供简化的计算公式,以简化减税的计算。因此,退税技术相对简单。
(3)应用范围很小。退税通常仅适用于具有某些行为的纳税人。因此,退税技术的范围相对较小。
(4)有一定风险。国家使用退税鼓励某些特定行为(例如投资)的原因通常是切换到具有一定风险的行为,这也使得使用退税技术进行税收筹划具有一定风险。
退税的技术要点
(1)尝试最大化退税项目。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尝试争取更多的退税待遇。在相同条件下,退税项目越多,退还的退税越多,减税越多,退税就越多,从而最大程度地节省了税收。
(2)尽可能使退税最大化。在合法和合理的情况下,请尝试最大程度地退税。在相同条件下,退税额越大,退税额越大,因此减税幅度越大,从而使退税额最大化,从而实现最大的节税效果。
2.递延税款技术
延税技术是指税收筹划技术,使纳税人能够延期缴税,并且在法律和合理情况下具有较高的税收效率。纳税人对当期税款的递延支付不能减少纳税人的绝对应纳税总额,但这等同于获得无息贷款。资本投资;由于通货膨胀和货币贬值,今天的美元比将来的美元更有价值。由于货币的时间价值,也就是说,今天投入的额外资金可以产生收入,因此将来可以获得更多的税后收入,相对节税。
递延税项的技术特征
(1)相对节税。递延纳税技术采用相对节税的原则。一定时期内支付的绝对税额没有减少。它是使用货币和时间价值来减少税收的方法。它是一种相对节税的税收筹划技术。
(2)技术很复杂。大多数递延税涉及金融体系各个方面的许多法规和其他技术,
它还涉及财务管理的各个方面。它需要一定的数学,统计和财务管理知识。只能通过更复杂的财务计算来比较各种递延节税方案,以便了解相对的减税和技术复杂性。
(3)应用范围很大。通过使用税法的递延税收法规,会计制度的选择方法和其他法规,可以将递延税收技术用作节税的税收筹划技术。它适用于几乎所有纳税人,适用范围很广。
(4)相对稳定性。递延税项主要基于财务原则。这不是相对危险且容易更改的策略。因此,递延所得税的技术相对确定。
延税的技术要点
(1)最大递延税项。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尝试争取更多的项目来推迟纳税。在其他条件下,包括一定时期内相同的税额,递延税项越多,在此期间缴纳的税额越少,现金流量越大,可以用于支付的资金就越多。将来扩大营运资金和投资收益越大,税收的相对减少也就越大。最大化延税项目可以最大程度地节省税收。
(2)延长期限已最大化。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请尽量延长纳税期限。在其他条件下,包括一定时间内的相同税额,延长税收期限太长,延迟增加税收产生的现金流量越多,节省的税款就越多。通过最大程度地延长税收,您可以最大程度地节省税收。例如,国家规定,只要公司的外国投资收入留在国外并且不将其汇回国外,就可以暂时不纳税。因此,将外国投资收入保持在国外的公司现在将拥有更多的再投资资金,因此将来会获得更多的收入,这相当于抵消税款,增加税后利润和减少税款。再例如,国家规定可以使用直线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当年一次性扣除法来折旧购买高科技设备。然后,如果其他条件基本相似或利弊基本平衡,尽管总扣除额基本相同,但如果公司选择将其作为当年的一次性费用扣除,则可以缴纳最少的税款。在投资初期,并将税款推迟到以后的年份。这相当于递延税。
3.信用技术
税收抵免技术是指在法律和合理情况下绝对增加税收抵免并节省税收的税收筹划技术。税收抵免额越大,抵扣的税收抵免额越大,应纳税额越小,减税幅度越大。
信用技术的功能
(1)绝对节省税款。信用技术采用绝对节税的原理,直接降低了纳税人的绝对税额,这是一种绝对节税的税收筹划技术。
(2)技术相对简单。尽管某些税收抵免与抵扣有相似之处,但通常来说,各国所需的税收优惠或基本可抵扣抵免的类型通常受到限制,并且计算不会很复杂,因此抵免技术相对简单。
(3)应用范围很大。抵免额通常适用于所有纳税人,而不仅仅是仅适用于某些纳税人的优惠。因此,信用技术的范围比较大。
(4)相对确定。信贷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且风险较小,因此使用信贷技术进行税收筹划相对确定。
信用技术要点
(1)最高信用项。在法律和合理情况下,争取尽可能多的信贷项目。在相同条件下,信贷项目越多,应税项目抵销越多,应纳税额越小,减税越多。最大化税收抵免可以最大限度地节省税收。
(2)最大化信用额度。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请尝试使每个信用项目的信用额最大化。在相同条件下,抵免额越大,可抵扣应纳税额越大,应纳税额越小,因此减税越多,以最大化抵免额并实现的最大限度地节省税收。例如,一个国家要求公司委托科学研究机构或大学进行科学研究和开发。所支付的科研费用的65%可直接从应付所得税中扣除。还规定,公司当年的科研开发费用超过过去三年平均水平的25%,可以直接贷记当年的应税收入。在其他条件相同或优缺点基本平衡的条件下,为了生存和发展而必须不断进行科学研究和发展的企业,可以选择两种税率较低的方案。
4,演绎技术
扣除技术是指税收筹划技术,可在法律和合理的情况下增加扣除额并直接节省税款,或将每个税期的扣除额调整为具有较高税收效率。在收入相同的情况下,扣除额,减让额,抵消额等越大,税基越小,应纳税额越小,节省的税款就越大。
演绎技术的功能
(1)可用于绝对和相对税收节省。扣除技术可用于节省绝对税款,它通过扣除减少了税基的绝对金额,从而减少了绝对税额;它也可以用于相对税收节省,通过在法律上合理分配每个税收期间的成本扣除和损失抵销来增加税收节省。纳税人的现金流量具有递延纳税的功能,相对节税。在这方面,它类似于递延纳税的原则。
(2)技术更加复杂。各国税法中的各种扣除,减免和抵销是最繁琐,最复杂的,也是变化最大,变化最大的法规。为了节省更多税金,您必须精通所有相关的最新税法,计算结果并进行比较。因此,推导技术更加复杂。
(3)应用范围很大。扣除是适用于所有纳税人的规则。几乎每个纳税人都可以使用这种方法来节省税款。因此,扣除技术是一种可以广泛使用并具有广泛应用的税收筹划技术。
(4)相对确定。在指定的时间内,扣除额相对稳定,因此使用扣除额技术的税收筹划相对稳定。
演绎技术要点
(1)最大扣除额。在法律和合理的情况下,请尝试使尽可能多的免赔额。在相同条件下,扣除的项目越多,税基越小,应纳税额越小,节省的税款就越多。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收减免可以最大限度地节省税收。
(2)最大化扣除额。在合法和合理的情况下,请尽量增加扣除额。在相同条件下,扣除额越大,税基越小,应纳税额越小,减税幅度越大。最大化扣除额可以最大程度地节省税收。
(3)提前扣除。在法律和合理的情况下,尽可能允许可抵扣项目在最早的纳税期限内扣除。在相同条件下,扣除额越早,提前缴纳的税款越少,早期现金流量越大,用于扩展营运资本和投资的资金就越多,因此未来的收益就越多,因此税收的相对减少越大。最早的扣除可以最大程度地节省税收。例如,国家允许公司以两种方式扣除客户的招待费用:一种是根据公司销售收入的一定百分比进行扣除。另一种是允许根据实际的客户招待费用进行扣减。对于每年客户娱乐费用相似的公司,在其他类似情况下,您可以选择扣除更多的客户娱乐费用来减少税收。
5,免税技术
免税技术是指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使纳税人成为免税人,从事免税活动或使免税对象成为免税对象的免税方法。规划技术。免税人员包括自然人,免税公司和免税机构的免税。各国通常出于不同目的而有两种免税类型:一种是具有税务关怀性质的免税,这只是对纳税人的经济利益的补偿;另一个是税收激励性质的免税,换句话说,这是获得财务利益。谨慎的免税通常是在特殊情况或条件下获得的,通常只能弥补损失。因此,税收筹划不能使用它们来达到节省税收的目的。只有获得国家激励性质的税收优惠,才能达到节税的目的。
免税技术的功能:
(1)绝对节省税款。免税技术采用绝对节税的原理,直接免除纳税人的绝对税额,属于绝对节税的税收筹划技术。
(2)技术很简单。免税技术不需要将分类,统计,财务管理和其他知识用于税收筹划。它不需要复杂的计算,甚至不需要计算和比较即可知道是否可以实现减税。该技术非常简单。
(3)适用范围狭窄。免税是针对特定纳税人,税收对象和情况的减免。例如,他们必须从事特定的行业,在特定的区域内经营并符合特定的条件。这些不是每个纳税人都可以或不会做的事情。。因此,免税技术通常不能普遍适用,其应用范围狭窄。
(4)有一定风险。在可以使用免税技术的公司的投资,业务或个人活动中,通常存在被认为投资回报率低或风险高的地区,行业,项目和行为。获得超过平均社会水平的投资回报,也可能有很高的增长,但是风险非常高,由于投资错误而导致的投资失败很有可能使免税变得毫无意义。
免税技术要点:
(1)争取获得更多免税待遇。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争取争取免税待遇,并争取尽可能多的项目享受免税待遇。与缴税相比,免税是减税。税收越免税,税收越减少。
(2)延长免税期。在法律和合理情况下,最大限度地延长免税期。许多免税都有时间限制。免税期越长,减税越多。例如,国家对普通企业按正常税率征收所得税,对A经济开发区的企业实行三年免税,对B经济开发区的企业开始营业起5年。免税。然后,如果条件基本相同或优势和劣势基本平衡,则公司可以在B经济开发区中运营,从而可以获得免税待遇并最大化免税期,从而减少更多税收在法律和合理情况下。。
6.拆分技术
分割技术是指在合法和合理的情况下,通过在两个或多个纳税人之间分割收入和财产来直接节省税收的税收筹划技术。考虑到收入调整等社会政策,每个国家的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通常采用累进税率。税基越大,适用的最大边际税率越高。在两个或多个纳税人之间分配收入和财产可以将税基降低到较低的税率水平,从而降低最高的边际适用税率并减少税收。例如,应纳税所得额2万元的适用税率为20%,2万至4万元的应税所得适用税率为40%。一对夫妇结婚后,妻子将所有积蓄都交给了没有储蓄的丈夫。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丈夫的年度应纳税股利为2万元,利息为2万元,妻子无应纳税所得额。这时候,老公2万元的收入,按40%的税率征收。但是,如果丈夫将定金返还给妻子,并允许妻子分担利息收入,则夫妇年收入40,000元的最高边际税率将从40%降低至20%,税额为减少了4万元(1.2-0.8)。使用拆分技术节省税款和使用税率节省技术的区别在于,前者通过合法合理地降低纳税人的税基来节省税款,而后者则不通过减少税基来节省税款。前者它主要使用国家的社会政策,而后者主要使用国家的金融政策。
拆分技术的功能
(1)绝对节省税款。拆分技术采用绝对节税的原理,直接减少了纳税人的绝对税额。它是一种绝对的节税税收筹划技术。
(2)适用范围狭窄。一些公司通常通过将适用的税率拆分为多个小企业并强行划分收入来降低适用税率,因此在许多国家/地区被视为避税行为。为了防止企业使用小企业税收待遇进行避税,一些国家制定了企业收入分割的反避税条款,因此分割技术通常仅适用于自然人的税收筹划。但是,即使是自然人,分割对象和分割项目也受到限制,条件也比较苛刻,分割技术的适用范围狭窄。但是,狭窄的应用范围并不是说不能使用。税务局免费发给纳税人的税收宣传小册子还指导纳税人如何分割收入和财产以节省税款。
(3)技术更加复杂。使用拆分技术减少税收不仅受到许多税收条件的限制,而且还受到诸如拆分参与者和其他复杂因素等许多非税收条件的影响,因此技术更加复杂。
分割技术要点
(1)合理化分割。除了使用税收技术节省税收外,还必须特别注意收入或财产的合理分配,以使分割合法合法。例如,严格按照税务局小册子的指导划分收入和财产。我们上面提到的是合法合理分割的一个例子。如果不是这样,那对不熟悉税法的夫妇将不得不缴纳更多的税,他们将通过分摊节省税款。
(2)最大限度地节省税收。在合法和合理的情况下,请尝试通过拆分技术来最大限度地节省税款。例如,一对英国夫妇在丈夫的名义下有40万英镑的共同财产,并且有一个儿子。丈夫有一个想法,即如果他首先去世,则必须将共同财产留给妻子,因为英国规定,丈夫给妻子的财产可以享受免税,而财产则在丈夫去世后留给儿子。妻子之死。该财产没有被征税两次。案件。丈夫寻求税务建议。税务顾问建议他,正确的方法是将40万英镑的共同财产分成两部分,然后离开生活,留下231,000英镑的财产并将169,000英镑的财产转让给他的妻子。他死后将财产留给儿子,妻子去世后将财产留给儿子。因为尽管丈夫的财产在被遗赠给妻子后是免税的,但在妻子去世时,留给儿子的遗产超过了231,000英镑,而英国的税率为67,600英镑,税率为40%。英国的遗产税是夫妻分开的税收申报系统。每个人都可享受231,000英镑的遗产税津贴。每个人都找不到税务陷阱,或者每个人只有231,000英镑。津贴。因此,丈夫将共同财产分成两部分,每份少于231,000英镑,而丈夫和妻子各自将部分财产留给儿子,这可以减少67,600英镑的遗产税。
7.选择有利的生产性投资行业进行税收筹划
根据不同时期的社会发展计划和行业方向,国家针对不同行业制定了不同的税收政策。投资者可以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税收优惠差异选择投资行业,从而减轻税收负担目的同时反映了政府的产业政策取向。内资生产企业获得的税收优惠相对较少。他们主要对新企业,产品出口企业和福利生产企业实行一定的减免,但期限一般不长。主要有以下类别可供选择。
{1}以废水,废气,废渣和其他废物为主要生产原料的内资企业可以在5年内减免企业所得税。
2)在技术转让过程中从事技术转让和技术咨询,技术报告以及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培训的国内企事业单位的收入。年纯收入不足30万元。免征企业所得税。
3)农产品,自来水,暖气,空调,热水,煤气,书籍,报纸,杂志,饲料,肥料,农药等适用13%的优惠税率。出口商品适用零税率。
4)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除按15%的税率减免企业所得税外,对于新建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从生产开始两年。
5)当年新成立的城镇劳动力就业服务企业的安置人数超过企业总人数的60%,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免征3年企业所得税。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免税期届满后,当年新安置的求职者占原公司职工总数的30%以上,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减半。 。
6)由民政部门组织的福利工厂和由社会福利部门运营的非临时性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其中“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35%以上,暂时免征公司所得税;如果“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10%以上,不足35%,企业所得税减半。选择这些行业时,公司必须仔细评估并比较估计的收益和所支付的成本。他们不得放弃节税的优势,改变生产形式和生产内容。结果,实现了更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