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发展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 27号),在中国成立的软件企业于2017年获得认可优惠期从12月31日之前的获利年度开始计算,从第一年到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从第三年到第二年按25%的法定税率减半企业所得税。第五年,直至该期限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