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税收减免,税收就是税收,社会保障就是社会保障。社会保险支付单位支付允许列入成本的部分。社会保障由单位和个人雇员支付。五种社会保险的具体缴费率因地而异,大致如下: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个人工资的20%和8%;医疗保险:分别为单位和个人分别支付10%和2%;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支付2%和1%;生育保险:单位支付约0.8%,个人不支付;工伤保险:单位支付约2%,个人不支付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应当按照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国务院部门或省人民政府,扣除基本的社会保险费,例如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企业为员工支付的“五险一金”有不同的标准和差异。评判标准是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扣除,超过该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税款。以北京为例,养老保险给付单位为20%(其中17%转入总基金,3%转入个人账户),个人8%(全部转入个人账户);医疗保险支付比例:单位10%,个人2%+ 3元;失业保险缴费率:单位1.5%,个人0.5%;工伤保险根据单位划分的行业确定工伤率;生育保险缴费率:单位0.8%,个人不缴纳对于公积金缴纳率,有必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纳率。但是,原则上,最高支付额不应超过北京员工平均工资300%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