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免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社会团体免企业所得税申请书范文

提问时间:2020-05-08 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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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8 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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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申报表填写范本

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免征增值税,为什么要鼓励社会团体的发展?

社会团体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或注册并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的非营利法人。会费是指社会团体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并根据公司章程收取的会费。

《关于进一步明确和全面启动重组和增加再保险,房地产租赁和非教育教育政策试验计划的通知》(财税[2016] 68号)规定,各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和中国协会,青年联合会,台湾联合会,华侨联合会收取党费,团费,会员费,国际政府组织则收取会员费,这是非经营性活动,无需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试点改革的通知》附件1所附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房地产公告》第2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办法》(财税[2016] 36号)第四款规定,其他股权无形资产包括基础设施资产管理权,公用事业特许权,配额,经营权(包括特许权,连锁经营权,其他经营权),经销权,经销权,代理权。,会员权,座位权,在线游戏虚拟道具,域名,名称权,肖像权,命名权,转让费等。

因此,各组织收取的会员费应就无形资产(其他股权无形资产)的出售权缴纳增值税。此外,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和全面启动重组和增加再保险,房地产租赁和非教育教育试点计划的通知》(财税[2016] ]第68号),各方,共青团,工会,妇联,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青年团,台湾联合会,侨联收取党费,团费,会员费,国际政府组织则收取会员费,其中是非经营性活动,不收取增值税。

摘要:对于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应税金额是按5%的征收率计算的。纳税人出租与其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当在预缴税款后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申报。在房地产所在地按照上述税法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