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度重视“三农”问题,高度重视农业产业化。农业企业有减免税。
1.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项目的企业的收入可免征企业所得税:
(1)从事以下项目的企业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蔬菜,谷物,土豆,油料,豆类,棉花,大麻,糖,水果,坚果的种植;作物新品种的选择教育;中药材种植;种植和种植林木;畜禽养殖;收集林产品;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机械运行和维护等项目;海洋捕鱼。
(2)从事以下项目的企业的收入将减按企业所得税减半:花卉,茶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洋水产养殖和内陆水产养殖。
2.对从事农业企业的企业主免征个人所得税。
3.直接与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业务相关的企业的财产和土地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