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税费代扣代缴管理的规定》(财银[2005] 365号)的规定,“来自“三代”来源的手续费收入应单独核算,并计入“三代”管理支出的单位收入,也可以适当奖励数百名海关人员。
单位获得的预扣和手续费可用于奖励相关人员。税务经理从事代扣代缴,代缴税款的工作,其收取的激励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仅指处理正式扣缴程序的有关人员所获得的扣缴手续费。如果公司将这笔款项用作奖金或集体福利来奖励无关的人员,则应将其计入员工的当前工资中,并缴纳道士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