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软件企业经税务机关确认后,从获利年度开始,在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在第三年和第五年减半。
2.税法规定,销售自行开发和生产的软件公司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按17%的法定税率缴纳增值税,而实际增值税应超过3%立即征收退款政策。小型纳税人无法享受这项政策。
特此回答!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某些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 1号),软件生产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对企业所得税的退税情况。实施增值税即付即用政策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复制的企业将不被视为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也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1.处理流程:
纳税人应在结算和付款(包括预付款期)结束之前根据以下规定提交相应的材料。税务机关接受后,纳税人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
2.必填信息:
1.公司所得税减免的申报表。
2.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身份证明文件和证书副本;
3.增值税退税证明。
除报告外,以上材料均以A4纸复印并加盖公章,表明该文件与原件正确无误,并由接受方签字。
3.文件依据: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 1号),《关于转发企业所得税减免征管工作的通知》由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征税”(岳国水发〔201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