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取决于您的所得税是国家税,而不是地方税,
是地方税收报告(该公司于2002年之前成立)
仅在国家税收报告中列出国家税收(2002年之后成立的公司包括2002年)
尽管大多数企业进行了改革和增加,但仍有一些企业纯粹是地方纳税人,因此,目前不能简单地说企业所得税是国家税或地方税,而是大多数以国家税和地方税的形式支付。一小部分仍是地方税工资。你理解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收和管理范围的通知》(国税发〔2008〕120号),第一项基本规定:以2008年为基础,2008年底之前。受管理企业所得税下的纳税人将不会进行调整。自2009年以来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企业所得税由应纳税的企业管理,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对应缴营业税的企业进行管理。
第二条规定了一些具体问题: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原则上应根据纳税时申报的主营业务应缴纳的营业税的类型确定税收归属。注册;税务登记期间不能确定主要业务的,以工商登记中规定的第一项业务为准。一旦确定,原则上不做任何调整。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原则上,应根据纳税人在纳税登记时宣布的主营业务应缴纳的营业税确定征收和管理归属。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收和管理范围的通知》(国税发〔2008〕120号)。
1.基本规定
以2008年为基准年,由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要等到2008年底才进行调整。自2009年起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增值税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总局管理。须缴纳营业税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当地税务局管理
2.有关特定问题的规定
(4)同时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企业,原则上应根据其在税务登记期间申报的主营业务应缴纳的营业税,确定税收的征收和管理方式;一般而言,以工商登记中规定的第一项业务为准;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调整。
您的公司属于同时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企业,原则上根据其在税务登记期间对公司宣布的主营业务应缴纳的营业税来确定征收和管理税的归属;,以工商注册中规定的第一项业务为准。即:第一项业务属于地方税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营业税;第一类业务属于由国家缴纳增值税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