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最新政策-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账务处理

提问时间:2020-05-08 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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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8 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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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设备抵免所得税如何做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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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征的企业所得税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居民企业购置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是什么意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收入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255号)规定,除国务院明确的企业所得税过渡外,优惠政策实施《企业所得税法》继续保留原有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民族自治地方企业减免税优惠政策以及国务院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分别规定实行审批管理,其他类型的企业所有优惠所得税政策均受记录管理。

就是说,企业符合规定的专用设备的投资额,企业所得税的税收抵免要进行备案管理。根据现行政策,记录管理的具体方法分为两种:相关材料的预记录和后报告。具体划分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分开的市同意。根据确定企业应按照规定获得税务机关的减免税批准或备案通知书,以享受相关的减免税优惠。税务机关的答复或通知是公司会计进行减免税处理的必要附件之一。未取得减免税批准或备案的,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申报纳税。

4.纳税申报和会计处理

第29行的“年度公司所得税申报表”主行为“减:信用所得税抵免额”,第30行为“应纳税额”。可以看出,由于特殊设备优惠政策而产生的信用所得税额仅是纳税申报事项,不需要特殊的会计处理。

企业所得税减免税额和抵免税额的最新政策?

1.扣除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开发产生的研发费用

减少规则:

如果企业因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技术而产生的研发费用,且没有形成无形资产,并根据实际扣除额计入当期损益按照规定,研发费用的50%扣除。

形成无形资产时,应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从事文化产业支持技术及其他领域的文化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技术所产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抵扣。计算应税收入。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30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5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科学技术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超额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发费用税前超额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

《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若干税收政策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通知》(财税[2014] 85号)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处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76号公告)

2.创业投资企业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扣除应纳税所得额

减少规则:

通过股权投资在未上市的中小型高科技企业中投资2年以上的风险投资企业,可以在持有该股权2年的当年扣除应纳税所得额。年70%收入金额。

如果当年的抵扣额不足,则可以在下一个纳税年度结转抵扣额。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31条

《中华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7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风险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国税发〔2009〕87号)。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 69号)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处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76号公告)

3.有限合伙风险投资企业的合法合伙人按照投资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扣除应纳税所得额

减少规则:

有限合伙风险投资企业应通过股权投资对未上市的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投资超过2年(24个月)。从合法合伙人从企业获得的应税收入中扣除70%。如果本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不足,则可以在下一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额。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风险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国税发〔2009〕87号)。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税收试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 62号)第二条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相关税收试点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 11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限合伙风险投资企业合法合伙人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 81号),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等,专用设备投资的10%可以从当年企业应纳税额中扣除。

如果本年度的信用额不足,则该信用额可能会在接下来的5个纳税年度结转。

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实际购买并实际使用前款规定的专用设备;购买上述专用设备五年内转让和租赁的企业,不再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偿还已记入的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34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00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环保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特种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财税[2008] 48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和《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公告(2008年版)环境保护专用设备(财税[2008] 115号)数)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号)。 118)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第十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投资企业所得税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56号)。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处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76号公告)

7.支持自雇退休士兵开办企业和就业企业,并限制企业所得税的减免

减少规则:

在诸如商业和贸易之类的新增加的企业职位中,招募了当年独立工作的退休士兵,签订了超过一年的劳动合同,并依法支付社会保险费,根据实际人数确定扣除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和企业所得税。

在纳税年度结束时,如果企业的实际营业税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和地方教育盈余少于批准的减免税总额,则企业将扣除企业所得税结算时的企业所得税。

如果本年度的扣除额不足,则该扣除额将不会在以后年度结转。

政策依据:

《中华民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民国第63号总统令)

《中华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中华民国国务院第512号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处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民政部关于调整和完善有关扶持创业和退休军人创业和就业的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 42号)

8.固定资产或购买的软件可以加速折旧或摊销(如果税收处理不一致,则享受汇款收益)

减少规则:

由于技术进步,固定资产的产品更换速度更快;固定资产常年处于高振动,高腐蚀状态,企业可以采用缩短折旧年限或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

在集成电路制造企业的生产设备中,折旧期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期限为3年(包括3年)。

如果企业购买的软件符合确认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条件,则可以作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核算,并且可以适当缩短折旧或摊销期限,最短2年)。

政策依据:

《中华民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民国第63号总统令)

《中华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中华民国国务院第512号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固定资产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企业发展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3年第43号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处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

9.受灾地区的促进就业的企业可减免企业所得税

减少规则:

受灾地区的企业和其他企业,在新增加的工作岗位上招募因地震灾害而失去工作的人,签订为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向受灾地区支付社会保险费。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应根据实际招聘人数和实际工作时间扣除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和企业所得税。

其中,庐山灾区的政策执行期限为2015年12月31日;鲁甸灾区的政策执行期至2016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庐山地震灾后重建和重建的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 58号),第第5条的1

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鲁甸地震后重建和重建的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 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