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税率
公司所得税的税率为33%。设定33%税率的准则是:
(1)接近税制改革之前内资企业的实际平均税负,这与当时的“税收和利润转移”试点企业相吻合,便于联系在新旧税收制度之间。
(2)所得税率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所得税率相同,这有利于促进国内外企业的公平税收负担和公平竞争,也有利于国内外企业的进一步统一所得税。
(3)公司所得税税率接近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税率,这有利于扩大对外开放,吸引外资,也有助于我们的内资企业参与在国际竞争中。
(2)护理税率
一些小规模和低利润的企业在改革之前采用较低的税率,而不是按需分配33%的税,这将增加税收负担。因此,为照顾这类小企业,国家设计了两个附加的照顾税率:年应税收入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企业将按18%的税率暂时征税。 ;年度应纳税额收入在1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企业,暂按27%的税率征税。
发生亏损时,企业应在弥补亏损的规定期限内,使用弥补亏损后的应纳税所得额确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