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0企业所得税是多少-收入0 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

提问时间:2020-05-07 16:16
共1个精选答案
admin 2020-05-07 16:16
最佳答案

小规模,收入为零,有支出。申报企业所得税是零申报吗?

如果公司每月的 企业所得税都是0申报,那么 企业所得税 汇算清缴 时,是不是也是0申报就可以了

否,尽管您的每月公司所得税始终为0,但仍有一些调整项

如商务娱乐{*}商业招待费(扣除* 60%)符合五分之一销售收入的原则。

广告费促销费,占销售收入的15%,超出部分可以在明年扣除。

员工福利,占总工资的14%(按地方税申报)

员工的教育基金总薪金的2.5%盈余(以地方税计算)可以在下一年度记入

雇员工会基金,在总工资的2%以内(由地方税申报)

捐赠费用,占总会计利润的12%以内

详情请参见下文。如果没有调整项,则为0

首先,收入调整项

1。视为销售收入

2。接受捐赠收入

3。销售折扣和不符合税收法规的折扣

4。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

5。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权益法调整至初始投资成本调整,确认收益。

6。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的投资损益

7。特殊重组

8。全面重组

9。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10。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

11。海外应税收入

12。不允许扣除的海外投资损失

13。免税收入

14。免税收入

15。减少收入)

16。减免税收入

17。可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18。其他

其次,扣除调整项

1。视为销售成本

2。工资和薪金

3。员工福利费

4。员工教育支出

5。工会费用

6。商务招待费

7。广告费用和业务推广费用

8。捐款支出

9。利息花费

10。住房公积金

11。罚款,罚款和没收财产损失

12。滞纳金

13。赞助商

14。各种基本的社会保障缴款

15。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

16。本期确认的财务费用与未实现融资收益有关

17。与收入无关的费用

18。非应税收入用于支出费用

19。额外扣除

20。其他

3.资产调整项

1。财产损失

2。固定资产折旧

3。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4。长期递延费用摊销

5。无形资产摊销

6。投资转让和处置收益

7.油气勘探投资

8.油气开发投资

9。其他

第四,储备金调整项目

五,房地产企业预售收入估算利润

六。特别税收调整以调整应税收入

另外七个

零申报的年度企业所得税

对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如实申报。根据纳税申报表填写订单,申报为零时,应纳税所得额为零,其他数据应填写

具体规定如下

纳税人实施了固定额的公司所得税,无需最终结清。

企业应在年底后的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提交年度公司所得税申报表,并结清账目。纳税人必须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内提交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63号总统令):“第54条企业所得税应按月或按月预先支付。每季度一次,企业应在一个月或一个季度结束自该日期起的十五天内,将预付的公司所得税申报表和预付的税款提交给税务机关。企业应自年底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提交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结算和结算帐目以及应付的应收税款。企业提交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应按照规定提交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清缴管理办法》的公告(国税发〔2009〕79号):“第二条清缴企业所得税参考纳税人按照纳税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纳税年度结束之日起五个月内或者自实际营业之日起六十天内,计算本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终止所得税额,根据企业所得税的月度或季度预付额,确定纳税年度内应交纳或返还的税额,填写企业所得税的年度纳税申报表,处理年度所得税将企业所得税返还给主管税务机关,并向税务机关提供公司的相关信息以及全年企业所得税的结算。第三条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生产)或者在纳税年度中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在减免税期间,不论其损益如何,均应遵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本办法的规定和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结算和缴纳。实行固定额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予办理结汇....第八条纳税人应当如实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提交以下有关资料:(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时间表; (二)财务报表; (三)备案有关材料; (4)总公司,分公司的基本情况,分公司的税收分行的方式和纳税情况; (五)委托中介机构代为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签发由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并由中介机构出具的项目,理由,依据,计算程序和调整金额,包括税额调整等(六)涉及关联交易,同时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年度关联交易报告表》; (7)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III。根据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的公告(河南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号):“……备案截止日期)从2013年6月1日开始,纳税人提交的2013年及以后的财务报表应按照2013年财务报表的格式提交。...(4)缴纳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年度最终结算后,在年度公司所得税申报期内提交年度财务和会计报表。 ”

第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和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49号总统令):“第25条纳税人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或税务机关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条例规定的申报期限和内容,对于纳税人根据实际需要提交的税务申报,税务申报,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税务信息,应当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