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电力企业所得税优惠-水利 企业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5-07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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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7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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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企业应当缴纳哪些税收及优惠政策

哪些企业所得税可享受减免或减半优惠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项目的企业的收入可以免除或减少所得税是指:

(1)从事下列项目的企业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种植蔬菜,谷物,土豆,油料种子,豆类,棉花,大麻,糖,水果,坚果;

2.培育新的农作物品种;

3.中药材的种植;

4.森林栽培和种植;

5.饲养牲畜和家禽;

6.收集林产品;

7.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服务项目,例如灌溉,农产品初级加工,兽医,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机械运营和维护;

8.海洋捕鱼。

(2)从事下列项目的企业的收入,按企业所得税的一半缴纳:

1.种植花卉,茶和其他饮料作物以及香料作物;

2.海洋水产养殖和内陆水产养殖。

从事受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的企业,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优惠企业所得税。

第87条《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第2款所指的国家支持的公钥基础设施项目是指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工程。

前款规定的国家支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和经营所得的收入,从第一笔生产的纳税年度的第一年到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并获得该项目的营业收入。从第四年到第六年,公司所得税减半。

第88条《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第(3)款提到的合格的环境保护,节能和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废物处理,沼气的综合开发利用和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税部门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协商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实施。

从事前款规定的合格的环境保护,节能和节水项目的企业的收入,从该项目获得的纳税年度的第一年到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一生产经营收入。企业所得税将从四年减半至第六年。

第90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4)款对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和减少企业所得税,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的收入不得超过500万元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 500万元以上的部分减免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税法规定的税收优惠方式包括免税,减税,超额扣除,加速折旧,收入减少和税收抵免。

1.直接减少:

豁免

适用范围:

⒈种植蔬菜,谷物,油料种子,豆类,水果等;

⒉育种新品种;

⒊中药材的栽培;

⒋森林种植;

⒌畜禽养殖;

⒍用于收集林产品;

⒎灌溉,农产品加工,农业机械的运行和维护;

⒏海洋捕鱼;

⒐公司﹢农民经营。

征收一半

适用范围:

⒈栽培花卉,茶和饮料作物,香料作物;

⒉海洋水产养殖和内陆水产养殖。

第二,定期救济

2分之三免除(从获得第一笔生产和经营收入的纳税年度开始)

适用范围:

special由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支持的高科技企业;

⒉中国的新软件企业(盈利);

⒊小于0.8微米的IC公司。

3分之三免税(从获得第一笔生产和经营收入的纳税年度开始)

适用范围:

⒈国家支持的关键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⒉符合要求的环保,节能节水项目;

⒊节能服务公司执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3.低税率

20%

适用范围:

小型获利企业:1,3130家(即资产不超过3000;人数不超过100;收入不超过30)

15%

适用范围:

⒈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⒉投资80亿个0.25μm电路企业;

⒊鼓励工业企业发展西部地区。

10%

适用范围:

⒈非居民企业的优惠;

⒉国家级重点软件企业。

4.额外扣除

扣除后实际扣除50%

适用范围:

⒈研究与开发费用;

⒉无形资产按成本的150%摊销。

扣除后实际扣除100%

适用范围:

企业为安置残疾人而支付的工资

五,投资税收抵免

已扣除投资金额的70%

投资中小型高科技超过2年的投资公司(持股2年)

投资减免10%

购买并实际使用了用于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的专用设备。

六。收入扣除

适用范围:

⒈将收入的90%减少;

⒉农民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

⒊种植业和种业的保险业务保费收入;

适用范围:

⒈企业通过综合利用资源获得的收入;

⒉减少收入的税率为50%;

3,应纳税所得额小于3万元的小型低利润企业;

VII。加速折旧

缩短折旧期限(不少于规定的折旧期限的60%)

适用范围:

⒈由于技术进步,固定资产带来了更快的产品更换速度;

⒉固定资产,一年四季振动强烈,腐蚀严重。

8.有豁免

500万人民币来自居民企业的技术所有权转让

适用范围:

of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所得税。

9.鼓励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

软件和集成电路行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财税[2012] 27号《关于进一步鼓励企业所得税政策发展,促进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通知》

3.在中国境内新设立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合格软件企业,应当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的获利年度内计算优惠期,从第一年至第二年免税。要征收企业所得税,请在第三年至第五年以25%的法定税率的一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直至该期限届满为止。

第四,国家规划和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果当年不享受免税,则可减免10%的企业所得税。

五,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立即获得可退还的增值税(财税[2011] 。100),仅用于对于软件产品的研发,扩容和复制以及单独核算,可以将其视为非应税收入,在计算应税收入时从总收入中扣除。

六。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合格软件企业的人员培训费用,应按实际发生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单独核算并扣除。

7.企业购买的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软件,可以作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核算,其折旧或摊销期限可以适当缩短至最少2年。年份)。

10.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偏好

过渡时期的十一项优惠政策

12.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政策

适用范围:

⒈对于自用进口设备,鼓励和上等行业项目免征关税;

main鼓励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70%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

20102010年12月31日之前新成立的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和电视企业。从开始生产和运营之日起,所得税2免征3,减半。

原始优惠税率过渡方法

1.自2008年1月1日起,原本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将在新税法实施后的5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其中: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的企业,2008年,18%,2009年,20%,2010年,2011年和2011年分别为18%和2012年的25%;最初实行24%税率的企业将从2008年开始实施25%的税率。

2.最初享有企业所得税“两个免税,三个减半”,“五个免税,五个减半”和其他常规税收减免的企业,在企业所得税被免除之后,将继续遵守原始税法,行政法规和相关文件。新税法的实施优惠期和享受年限的有效期至期末,但由于无利可图且尚未享受税收优惠,优惠期从2008年开始。

3.享受上述过渡性优惠政策的企业,是指工商登记机关在2007年3月16日之前注册设立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