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度所得税申报仅在季度结束后的指定时间内申报。与上述情况类似,应在7月15日之前声明,直接在线提交并自动扣除。根据各地税务主管部门的不同要求,如果需要纸质文件,将分别进行报告。
月(季度)企业所得税表(A):基于季度财务报表(主要是利润表);
企业所得税的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别:它基于年终(经审计)的会计报表(主要是利润表),并且在考虑到税收和税收调整后填写会计差异。
由于没有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因此按原样填写营业外收入就足够了,并且不会影响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单季度报告的完成(A类)。
全部包括在营业收入中:
营业收入:帐户中的[主营业收入+其他营业收入+营业外收入+视为销售收入]。
总利润:[总利润+应纳税调整额的增减]在财务会计报表(损益表或损益表)上。在
企业所得税季度预付款纳税申报单中(类别A):
1,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每季度累计)
2.运营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每季度累计)
3.总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和附加-营业支出-销售支出-行政支出-金融支出+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每季度累积)。
扩展配置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度(季度)预付款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的相关规定
预计今年的新成立企业的总资产,员工人数和行业应符合当年小型和盈利性企业的要求,根据“实际利润金额”该表第9行中的上一个纳税年度的平均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符合小型牟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的纳税人,应选择“是”。
预计今年的新成立企业将取决于总资产,员工人数,不符合今年小型盈利企业条件的行业或“实际利润”。此表第9行中的“金额”是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的平均应纳税所得额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不符合小型盈利性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的纳税人选择“否”。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月度(季度)月度(初步)纳税表(A类,2018年版)
百度大全-营业外收入
你好
月号也应为1月到6月(我们已与税务管理员核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度(季度)预缴税款申报表(A类)
说明
1.此表格适用于通过审计方式申报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以及在中国设立机构按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纳税人。
其次,表格标题项目:
1.“税收期限”:纳税人填写的“税收期限”是从公历的1月1日到该月的最后一天(季度)。
年中开始营业的纳税人应填写当月(季度)至该季度的最后一天的“纳税期限”,并从下个月(季度)。
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签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3.“纳税人姓名”:在税务登记证中填写纳税人全名。
3.填写各列
2.纳税人第11至14行“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的平均应纳税所得额预付款”,纳税人第16行“根据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付款”:填写在报告中该表中“当前期间金额”的第11至14和第16行的数据是从该月的第一天到最后一天(每季度)。
第四,填写每一行
该表的结构分为两部分:
1.第一部分是从第1行到第16行,纳税人根据自己的预付款申报方法分别填写,包括由非居民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实施实际预付款的纳税人应填写第9行;预付上一年每月或每季度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应填写第11至14行;通过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式预付款的纳税人应填写第16行。
2.第二部分是第17到22行。实施总纳税的总部将在第一部分的基础上填写第18至20行。分公司将填写20至22行。
五,填写特定项目的说明:
1.第2行“营业收入”:报告会计系统核算的营业收入。机构,社会组织和私人非企业单位报告其会计系统计算的收入。
2.第3行“运营成本”:报告会计系统所占的运营成本。机构,社会团体和私营非企业单位报告其会计系统计算出的成本(费用)。
3.第4行“利润总额”:填写会计系统计算出的利润总额,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填写本行根据当期取得的预售收入计算得出的估计利润。机构,社会团体,非企业私营单位应当填写报告。
4.第5行“税率(2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缴所得税。
5.第6行“应付所得税”:填写计算得出的当期应付所得税。第6行=第4行×第5行,第6行≥0。
6.第7行“所得税减免”:填写当期的实际所得税减免,包括对小型盈利性公司,高科技企业的税收优惠,以及经税务机关或其他减免税备案。第7行≤第6行。
7.第8行“实际预付所得税金额”:报告累计的预付公司所得税金额,并将“当期金额”列留空。
8.第9行“已补偿(退款)的所得税金额”:填写应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补偿(退款)的预付所得税金额。第9行=第6行-第7行-第8行,当第9行<0时,填写0,并且“此期间的金额”列未填写。
9.第11行“上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填写上一个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本行不包括纳税人的海外收入。
10.第12行“本月(季度)收入的应税收入”:填写纳税人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税收入计算出的当前应税收入。
季度预付费企业:第12行=第11行×1/4
每月预付费企业:第12行=第11行×1/12
11.第13行“税率(2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缴所得税额。
12.第14行“应付本月(季度)的所得税”:填写计算得出的当月(季度)应付的所得税。第14行=第12行×第13行
13.第16行“确定当月(季度)的预付所得税金额”:填写根据由纳税人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当月(季度)的应付所得税金额税务机关。
14.第18行,“总部应缴纳的所得税”:根据此表第一部分的月份或季度的预付所得税金额填写纳税人总行摘要(第1行-16)。机构按预付比例计算的预付所得税金额。
(1)根据纳税人总公司的实际预付款:
第9行×预付款的25%应该由总部共享
(2)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的月度或季度应税收入的平均每月预付款总纳税人总行:行14×总行应分摊的预付税率的25%
(3)通过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式预付的总纳税人总部:
第16行×预付款的25%应该由总部共享
15.第19行:“中央政府集中分配的税收金额”:根据此表的第一个月(第1-16行)填写汇总纳税人总部的预付所得税金额这个月或这个季度本期预缴所得税额,按照中央政府中央税收分配的预缴比例计算。
第9行×中央政府中央税收分配预付款的25%
(2)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的月度或季度应税收入的平均总纳税人总部:第14行×中央财政中央分配税的预付比例为25%
第16行×中央政府中央税收分配预付款的25%
16.第20行,“分支机构影响的所得税额”:根据此表第一部分中第一个月或季度的预付所得税额填写纳税人总行总部( 1-16行)。本期预缴所得税额是按照分摊的预缴比例计算的。
第9行×分行预付款比例的50%
(2)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的月度或季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值,汇总纳税人总部:第14行×分支机构的预付款率的50%
行16×预付款比例的50%,用于分支机构评估
(银行分行填写总行宣布的“分行收入所得税金额”第20行)
17.第21行“分配比例”:根据“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分配表”填写汇总纳税分支机构确定的分配比例。
18.第22行“所得税的分配”:根据当前总行申报表中第20行“分支机构分配的基于收入的所得税金额”填写并汇总纳税分支机构*该表的第21行“分配比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