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针对零售肉类和蛋类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增值税折扣: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鲜活肉,蛋制品流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 75号):由国务院决定,截至2012年10月1日,对一些鲜肉和蛋制品的流通免征增值税。
农产品初级加工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一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86条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1)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项目的企业的收入可免征或减少企业所得税,这意味着:
(1)从事下列项目的企业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种植蔬菜,谷物,土豆,油,豆类,棉花,大麻,糖,水果,坚果;
2。选择新的农作物品种;
3。中药材的种植;
4。森林种植和种植;
5。畜禽养殖;
6。收集林产品;
7。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服务项目,例如灌溉,农产品初级加工,兽医,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机械运营和维护
8。海洋捕鱼。
扩展配置文件:
会计调整业务的税前扣除要点:
(1)记录系统: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以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变更或更正的性质,内容和原因,应在收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变更年份的税收结算作为记录。
从减少纳税人处理程序的当前政策方向来看,应减少备案并采用提高企业信誉的系统。
(2)合理性: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应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而主要目的不应是减少,免除或推迟缴税。如果有证据表明公司滥用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导致减少,免税或延迟纳税,则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的调整。
税务机关既是政策制定者,也是政策执行者。所谓“合理”,对于税务机关来说具有较大的运作空间,但对纳税人来说却更难掌握。
例如,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在公司刚成立时会倾向于延长折旧年限,以减少当前的成本和支出,否则,当年的税收可能无法弥补损失;当获利时,折旧期限越短,折旧越大,成本越高,纳税额也越低。在这种情况下,税务机关将调整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