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公司可以享受产品出口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一半的优惠税收政策。
1。补贴计划名称
在华外资企业的优惠所得税政策
2。通知涵盖的时间
1985年至今
3。政策目标和/或补贴目的
吸收外国投资并扩大经济合作
4。补贴背景和主管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和地方税务机关
5。补贴的法律依据
1991年之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6。补贴形式
适用的优惠所得税率和所得税豁免
7。谁以及如何提供补贴
(1)经营期超过10年的外资生产企业,免征前两年的所得税,免除第三至第五年的所得税50 %。基准年是公司的第一个获利年度。
(2)在港口和码头从事泊位建设的中外合资企业,应适用15%的优惠所得税率。经营期超过15年的企业免征前五年的所得税,第五年免征所得税。第十年的所得税应免征50%。基准年是公司的第一个获利年度。
(3)对于从事高科技的外商投资企业,当其初始所得税免税和减免期限届满时,如果其拥有或提供的技术仍被视为先进技术,则可将其减免50%的所得税。继续申请3年。
(4)对于从事农业,林业和畜牧业的外资企业,以及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偏远地区设立的外资企业,在初始所得税免税和减免期限届满后,按15% 30%所得税减免仍可适用10年,但必须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
(5)对于国家鼓励的行业中的外资企业,省政府可以决定是否减免地方所得税。
(6)外国投资者用于企业再投资以增加注册资本或建立新的经营期超过5年的企业的利润,应退还再投资利润缴纳的所得税40%,但需要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并获得批准。如果新企业或通过再投资扩大的企业是高科技企业,或者是从海南经济特区获利的外资企业,并在同一经济特区内的基础设施项目或农业发展项目中进行了再投资, 100%退款应为再投资支付的所得税。
(7)对于在中国没有商业活动的外国投资者的股息,利息,租金,特许经营费和其他形式的收入,应适用20%的优惠所得税率,外国投资者应投资中国除企业取得的利润外,该利润免征100%的所得税。对于通过为科研,能源开发,交通运输,农业,林业和畜牧业提供特殊技术而获得的特许权费,可以适用10%的优惠所得税率,但必须向当地政府申请并批准。税务机关。如果技术是先进的或以优惠条件提供,则免征所得税。
8。单位补贴额,或者如果无法提供,则为补贴总额或年度预算
适用的优惠所得税率为20%,15%或10%
9。补贴期和/或附加的任何其他时限
1985-
10。从中可以评估补贴的贸易影响的统计数据
无法提供
开发区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期限在十年以上的,企业所得税可享受“两免三减”的优惠。投资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经营期限在15年以上的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投资额在500万美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从获利年度起的前两年;第三企业所得税从一年到第五年减半,开发区的财政补贴相当于开发区财政收入保留部分的100%;第六至第十年,开发区的财政补贴相当于企业所得税开发区实际财政储备的50%。开发区财政补贴企业在收回投资前一年(占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确定的投资回收时间的一部分),支付开发区财政留存额的30%以上。 )。
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除属于石油,天然气,稀有金属,贵金属和其他资源开采项目的外,由国务院另有规定,实际经营期限为十年以上,从获利之年开始,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
对于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偏远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按照规定实行“两免三减”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后,经企业,国务院税务部门批准,未来十年将继续对应纳税所得额征收15%至30%的企业所得税减免。
对于位于沿海经济开放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地城市旧城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可减按24%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技术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项目,外商投资超过3000万美元,投资回收期长的项目,能源,交通和港口建设项目,可减少15个项目。它们是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税率是对企业所得税征收的,免征地方所得税。
对于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的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实际经营期超过十年的,可从获利年度起的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从第三年起减免。至五年级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于外商投资设立的出口企业,按照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免税期届满后,其出口产品的产值达到或超过其出口额的70%当年的产品价值,企业所得税可减半。其中,如果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缴纳,则可以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产品出口企业免征地方所得税。
对于由外资投资设立的高科技企业,如果按照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免税期届满后仍是高科技企业,则企业所得税可减半。三年如果减半后的税率低于10%,将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高新技术企业免征地方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应将从该企业获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设立其他外商投资企业为资本投资,经营期限不少于5年。投资后如果申请人提出申请,则税务机关会批准并退还所缴所得税的再投资部分所缴税额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