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受捐款以计算营业外收入
2.商业娱乐和广告费用可以在扣除公司所得税之前扣除。商业娱乐的扣除标准为: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且不超过其发生额的60%。广告费用扣除标准为:营业收入的15%。超过15%的部分可以转入下一年进行扣减。
3. 300万美元的附带费用已计入全年1000万美元的费用中
国税发[2003] 45号文件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企业按照下列规定接受捐赠:
1.企业接受的货币资产必须纳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并应依法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2.接受捐赠时,必须根据资产的账面价值确认企业接受的非货币性资产,并将其收入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并应将企业所得税依法计算和支付。企业取得的捐赠收入额占应纳税所得额的50%以上的,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内平均分配到每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中。
接受捐赠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投资等的企业。将其用于运营或处置未来销售时,可以结转库存销售成本,投资转移成本或扣除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按照税法摊销金额。
接受捐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企业会计制度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的纳税人必须根据捐赠的价值确认捐赠收入。接受捐赠时的资产帐户,纳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扩展配置文件:
企业所得税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扣除利息费用。在生产经营期间,应按实际发生额扣除纳税人从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得高于同一时期按同类金融机构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
⑵扣除应税工资。条例规定,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扣除合理的工资。这就是说,要取消已经经营多年的内资企业的税收和工资制度,有效减轻内资企业的负担。
但是,允许扣除的工资和薪水必须是“合理的”,显然,不合理的工资和薪水是不可扣除的。今后,国家税务总局将通过制定与《实施细则》相匹配的《工资减免管理办法》来澄清“合理性”。
(3)在员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方面,实施条例继续保持以前的扣除标准(分别为14%,2%和2.5%的提取率),但“应税工资总额”调整为“总工资”后,扣除额将相应增加。
在职工教育经费方面,为鼓励企业加大对职工教育的投入,条例的执行规定,除国务院财税部门另有规定外,职工教育经费的支出企业所缴纳的工资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2.5%。允许扣除;对于超额部分,扣除额可以在以后的纳税年度结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