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二企业所得税考点-税法二企业所得税减免税

提问时间:2020-05-07 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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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7 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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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减免税会计分录

企业所得税计算题

企业所得税题目

1.管理费中最高的招待费,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五分之一

3000 * 5‰= 15,因此招待费为15,必须支付15

,薪水100-90 = 10,组成10

2.广告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15%

3000 * 15%= 450,占50

3.福利费扣除14%,员工教育费用扣除2.5%

90 * 14%= 12.6 90 * 2.5%= 2.25因此,员工教育基金应支付0.75,福利费应支付1.4

4.慈善捐款不超过年度利润扣除总额的12%

120 * 12%= 14.4,占5.6

5.罚款不可抵扣,因此应偿还罚款0.5

6.非金融机构的贷款非利息付款不得超过同期类似贷款的利率

100 * 5%= 5,所以组成3

7.国债的利息是免税收入,可以减去5

8.罚款也不可扣除,必须支付30

应付所得税= 120 + 15 + 10 + 50 + 1.4 + 0.75 + 5.6 + 0.5 + 3 + 30-5 = 231.25

应付企业所得税231.25 * 25%= 578.2万

预先预付了300,000,只需支付27,825,000

企业所得税特定企业的减免税优惠 14种情况

第九十四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九条所称的“民族自治地方”,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中华民国民族区域自治。

在民族自治地方,国家限制或禁止产业的企业,不得减免企业所得税。

第95条《企业所得税法》第30条第(1)款所指的研发费用的额外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和新产品而产生的研发费用。新流程如果尚未形成的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则按规定扣除实际发生额的研发费用的50%。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第九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款对企业为安置残疾人而支付的工资的进一步扣减,是指企业在安置残疾人时给予残疾人的工资扣除。根据支付给残疾雇员的工资的100%。残疾人的适用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30条第2款是指企业扣除由国家鼓励由国务院解决的其他雇员所扣除的额外工资,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97条(第31条,可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是指风险投资企业使用股权投资对未上市的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投资超过2年。持有股权2年的当年,从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投资额的70%;如果扣除额在当年不足,则可以在下一个纳税年度结转。

第98条:《企业所得税法》第32条提到的可用于缩短折旧期限或采用加速折旧方法的固定资产包括:

(1)由于技术进步,固定资产的产品更换和更换速度更快;

(2)全年处于强烈振动和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如果采用缩短折旧期限的方法,则最低折旧期限应不少于本条例第60条规定的折旧期限的60%;如果采用加速折旧法,则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计法。

第99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所称的“所得税减免”,是指以《企业所得税综合利用目录》中规定的资源为主要原料,并且生产国家不受限制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产品的收入将减少到总收入的90%。

前款所称原材料在生产资料中所占的比例不得低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