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1)政府债券的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
(3)在中国设有机构和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获得与股本和场所实际相关的股本投资收益,例如股息和红利;
(4)合格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所指的国债利息收入,是指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企业的利息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所述的合资格居民企业之间的股利,红利等股权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而获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和第三款所指的股本投资收益,例如股息和股利,不包括居民企业连续购买的公开发行和上市流通的股票,且发行数量少于12几个月。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
第26条第(4)款中提及的合格非营利组织是指还满足以下条件的组织:
(1)依法执行非营利组织的注册程序;
(2)从事公益或非牟利活动;
(3)除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支出外,所有获得的收入均用于公司章程注册或批准的公益或非营利性组织;
(4)该财产及其果实不用于分配;
(V)根据注册确认书或公司章程,取消后的组织剩余财产应用于公益或非营利目的,或由组织以相同性质和目的转移给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社会公告
(6)被投资方对在组织中投资的财产不拥有或享有任何财产权;
(7)员工的工资和福利支出应控制在规定的比例之内,并且组织的财产应以固定状态分配。
前款规定的非营利组织的识别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所述的合格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包括从事营利活动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但国务院财政和税务机关还有其他除非特别说明。
附件5“税收优惠清单”填写说明
1.适用范围
此表格适用于需要接受审核的公司所得税居民纳税人的申报。
其次,报告的依据和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规定,填写本纳税年度的免税收入,收入减少,附加扣除,收入减少,税收减少和税收抵免。
3.填写相关项目的说明
(1)免税收入
1.第2行“国债的利息收入”:填写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持有国债的纳税人获得的利息收入。
2.第3行“合格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利和红利等股权投资收入”:填写居民企业对另一家居民企业的直接投资所获得的投资收入,但不包括连续持有的居民企业的公开发行和上市股票少于12个月内获得的投资收益。
3.第4行“合格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报告合格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但不包括从事牟利活动的收入。
4.第5行“其他”:填写国务院根据税法授权制定的其他免税税收优惠政策。
(2)减少收入
1.第7行“企业对资源的综合利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产品的生产收入”:填写并向纳税人报告“企业所得税综合目录”中的资源资源综合利用”是生产的主要原料来自不受国家限制且符合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产品的收入减至总收入的90%。世界银行填写了规定减少收入10%的部分政策。
2.第8行“其他”:填写国务院根据税法授权制定的其他减税优惠税收政策。
(3)扣除总额
1.第10行“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产生的研发费用”:填写纳税人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而产生的研发费用,和新流程,不包括无形资产对于当期损益,应按规定扣除100%,从该费用中扣除研发费用的50%。
2.第11行“为安置残疾人而支付的工资”:如果纳税人将残疾人安置在纳税人的地方,则应按工资的100%扣除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支付给残障工人的费用。计算扣除额。
3.第12行“国家鼓励的其他受雇人员的工资”:填写由国务院根据税法授权向其他雇员支付的优惠政策。
4.第13行“其他”:填写并报告国务院根据税法授权制定的其他优惠税收减免政策。
(4)扣除总收入
1.第16行“种植蔬菜,谷物,土豆,油料种子,豆类,棉花,大麻,糖,水果和坚果”:填写纳税人种植的蔬菜,谷物,土豆,油料种子,从豆类,棉花,大麻,糖,水果,坚果中获得的企业所得税免税项目的收入。
2.第17行“农作物的新品种的选择和育种”:填写纳税人从事免税企业所得税新品种的选择和育种的纳税人的收入。
3.第18行“种植中草药”:填写从事种植中草药的纳税人的收入,免征公司所得税。
4.第19行“林木的种植和种植”:填写纳税人从事林木种植和种植的纳税人的收入,这些公司免征公司所得税。
5.第20行“畜禽养殖”:填写免税的从事畜禽养殖的纳税人的收入。
6.第21行“林产品的征收”:填写从事免征公司所得税的林产品征收的纳税人数量。
7.第22行“灌溉,农产品初级加工,兽医,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机械运行与维护,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服务项目”:填写纳税人的灌溉责任,农产品初级加工,兽医,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机械运营和维护以及其他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服务免征企业所得税收入。
8.第23行“海洋捕捞”:报告纳税人的免于海洋捕捞的企业所得税收入。
9.第24行“其他”:填写国务院根据税法授权制定的其他免税优惠政策。
10.第26行“花卉,茶和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通过将企业收入减半来填写从事花卉,茶和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的纳税人的收入税。
11.第27行“海洋水产养殖,内陆水产养殖”:填写从事海洋水产养殖和内陆水产养殖的纳税人的收入减半企业所得税。
12.第28行“其他”:填写由国务院根据《税法》授权制定的其他减税和所得税优惠政策。
13.第29行“国家支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和运营收益”:填写纳税人在港口,机场,铁路,高速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的投资和经营收入。它不包括来自承包经营,承包建设以及内部自建和自用项目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