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入免于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的项目收入。临时税法没有时间限制。我想知道将来是否会改变。销售自产农产品的农业生产者免征增值税。我不会申请免税。
农民不必为自己生产和销售的蔬菜缴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 30号)第一条: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期间,取消农业特产税减免免征农业税后,个人或个体经营种植,养殖,养殖,渔业,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专业税)和畜牧业税的范围内,取得“工业的收入暂时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进入市场并进入各种市场出售自产农产品的农民的收入暂时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您不需要自己出售。如果您参与农产品购买,再生产,加工和销售,则必须缴税。根据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企业的以下收入可以免除或减少企业所得税:
(1)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项目的收入;
(2)国家支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和运营收益;
(3)从事符合要求的环境保护,节能和节水项目的收入;
(4)来自合格技术转让的收入;
(5)本法第3条第3款规定的收入。
其中,第27条第1款的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项目的企业的收入可以免除或减少企业所得税,这意味着:(1)从事以下活动的企业专案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1.种植蔬菜,谷物,土豆,油料种子,豆类,棉花,大麻,糖,水果,坚果; 2作物新品种育种; 3种中药材种植4林木栽培和种植; 5畜禽养殖; 6林产品收集7灌溉,农产品初级加工,兽药,农业技术推广,农机运行与维护以及其他农,林,牧,渔业服务项目; 8大洋钓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