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不属于企业,而是属于具有生产经营收入或其他收入的其他组织。新的公司所得税法没有特殊的优惠政策,因此应按照公司所得税法的规定计算和缴纳公司所得税。目前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所得税申报表应与您的会计期间相符。如果宣布为第一季度,则为一月至三月的收入减去一月至三月的成本和费用。如果收入大于3个月(例如半年),则应分期记录收入,然后计算所得税额。但是,无法累计4月至7月的费用,因为您需要提前支付第一季度的费用,不包括4月之后的费用。
根据您的陈述,收入不是四分之一,收入可以按期结转,而不是完全计入第一季度。
但是,即使所有收入都包含在第一季度中也没有错,因为所得税是按季度预缴并根据当年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这是时间上的差异。
需要。《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和其他创收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法的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和企业。根据中国法律和行政法规赚取收入的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扩展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实施独立经济核算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合资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组织。
企业是指根据国家法规注册并注册的企业。具有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其他组织,是指具有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登记注册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独立经济会计是指同时具有在银行开设结算帐户的条件;独立建立账簿,准备财务和会计报表;并独立计算损益。
个人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捐款可以全额扣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农村义务教育捐款的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 103号)第1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经过团体和国家机关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之前,可以从收入额中全额扣除。第二条规定,本通知中提到的农村义务教育的范围是指农村乡镇(不包括县,市级县级政府所在地的乡镇),乡村中小学以及现阶段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义务教育。政府和社会力量特殊教育学校。向接受农村义务教育的学校和高中捐款的纳税人还享受本通知中规定的所得税前减免政策。第三条规定接受捐赠或转移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应当使用中央或者省级财政部门印制(监督)并盖有接受或捐赠盖章的捐赠纸。转让单位的特殊财务印章。基于此,税务机关会扣除捐赠单位和个人的税前扣除额。由于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的实施,本条中的企业所得税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失效。但是,有关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并未失效并且仍然适用。通过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对农村义务教育的个人捐赠,可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从收入中全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