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足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规模盈利企业,其应纳税所得额减至50%。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0%。
依据:财税[2014] 3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优惠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1.免税收入:是属于企业应税所得,但根据税法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提到的免税收入包括政府债券的利息收入,股息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收入。在中国设立机构和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获得与市场实际相关的股息和红利收入,合格的非营利性公益组织的收入等。
2.免税收入包括:
(1)来自政府债券的利息收入。国库券包括财政部发行的各种国库券,特殊国库券和保值公共债券。前国家计委发行的国家重点建设债券,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和各种公司债券不包括在国家债务范围内。为了鼓励纳税人积极购买国债,税法规定应纳税所得额不包括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也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2)有指定的免征或返还营业额税。税法规定,企业,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对企业的流转税(包括立即收,退,先收,后退)减免征税规定,不得指定目的。计为应纳税所得额。除减免营业税外,应纳税所得额应包括在应纳税所得额中,并应计算企业所得税。为了直接减免税和退税,应将所得税纳入企业当年的收入;税后退款和税前税收,应当计入企业实际收到退税或退税年度的收入。
(3)补贴项目未计入损益。税法规定,企业取得的国家补助收入和其他补助收入,在国务院,财政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入损益时,可以扣除。 。除补贴收入外,还应将其纳入企业实际收到补贴收入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并计算企业所得税。
(4)包括在财务预算或特殊财政帐户管理中的各种资金和费用。企业收取的各种内部和外部资金(资金,附加费,手续费)均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收取,并计入同级预算或预算外资金专项资金内。按照规定。包括在应税收入中。
企业收取的各项费用,由国务院或财政部联合有关部门批准,由省人民政府批准,并计入同级或同级财政预算。按照规定预算外财务帐户。对于管理,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5)技术转让收入。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及为各行业服务的科研单位和高等学校的技术承包所得的技术服务收入,暂免征所得税。
暂时免征技术转让过程中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技术转让过程中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的收入。来自所得税;收入30万元是依法支付的。
(6)来自“废渣,废气和废水”处理的收入。
(7)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免税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