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开发一级土地市场,政府返还土地出让金。公司获得政府的收益收入。它属于政府对企业的关怀,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规定。
标题不太清楚:
如果仅限于土地整理,则只需支付土地税(其他工程运营)营业税和附加费(综合税率5.6%);如果要开发土地用于其他投资或房地产项目建设,有必要区分情况:已开发的土地用于投资(与投资者共享但有风险),免征营业税,并且租赁必须为租赁环节支付营业税和附加费;已开发土地用于房地产项目而无需支付土地开发链接税,当项目完成并且预售房地产链接完成时,将支付营业税和附加费。
1.赔偿金必须是收入。企业获得的“政府补偿款”应属于财政资金。是否需要征收企业所得税,取决于所获得的“政府补偿金”是否满足“免税收入”的条件。2008]第151号和《财税[2009] 87号》两个文件!!有非常详细的说明。2.企业所得税每年清缴时,必须首先将企业获得的补偿金作为“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收入)计入企业总收入。如果符合“免税收入”的条件,则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可以填写“免税收入”一栏进行抵销。3.补偿费用必须如实结转。但是,如果是符合“免税收入”条件的补偿,则相关费用不能在扣除企业所得税之前扣除。企业所得税应在每年宣布时进行调整并增加,以增加应纳税所得额。4.如果补偿不符合“非应纳税所得额”的条件,则相关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