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内跨地区建筑企业所得税-四川省内可以不预交企业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5-06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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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6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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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跨省企业所得税是否要预缴

没必要

只需要在当地缴纳营业税和附加费

成都市跨省总分公司企业所得税怎么预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营业税缴纳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

第八条总公司应在每个月或每个季度结束后的15天内,提前缴纳当期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的50%。总公司应当按照各分支机构的分配比例,将当期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的另外50%分配给各分支机构,并及时通知各分支机构。或者在季度结束后的15天内,当场宣布预缴评估所得税。

第十三条总公司根据以下公式计算分摊税款:

:总部共享税=简要纳税人的当前应交所得税×50%

第14条分支机构根据以下公式计算税收评估:

所有分支机构的总税额=简要纳税人当前应交所得税×50%

分支机构的税收份额=所有分支机构的税收总额×分支机构的份额

第十五条总公司应当根据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上一年度分支机构总资产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分配的所得税比例;工资和总资产包括在二级分支机构中;这三个因素的权重分别为0.35、0.35和0.30。

计算如下:

分支机构的分配比率=(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每个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之和)×0.35 +(分支机构的员工薪酬/每个分支机构的员工薪酬之和) ×0.35 +(分支总资产/所有分支机构的总资产)×0.30

建筑行业跨市缴纳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施工企业应为异地建设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设企业跨地区经营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由建设企业直接管理的跨区域项目部。总公司公司所得税的支付问题已经得到规范。

企业所得税的三种处理方式:

1.总公司直属项目部的跨区域建设情况。

根据国税函[2010] 156号的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总行应按每月或每季度按实际营业额的0.2%预先向项目所在地分配企业所得税。收入项目部门预先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付款。总公司在扣除项目部门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后,应当按余额当场支付。

2.二级分支机构的异地建设。

对于跨省业务,根据《关于印发〈区域性营业税征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根据“统一计算和分类“管理,现场预付款,简易清算,仓库财务调整”的方法计算和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属于同一省份的业务,则分支机构向施工现场的税务机关报验登记后,其营业收入由总公司统一企业所得税是计算和缴纳的,分支机构不预先在施工现场缴纳企业所得税。

3.直接在分支机构下进行项目部门的跨区域建设。

跨区域二级分支机构的建筑企业设立的项目管理部门(包括与项目经理部门性质相同的项目指挥部门和合同部门)应与施工单位在分支的名称施工时,将其收入汇总到分公司中,并按照国税发[2008] 28号分类管理规定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我司是四川的建筑企业,在省内跨县区承包工程,为什么当地税务机关即要求交企业所得税又要求交个人所得税

公司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要缴纳公司所得税。他们在法律上被视为独立于其股东的“个人”。因此,他们必须独立纳税,并且不要与股东的个人所得税相混淆。在中国,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这两种类型有一些细分,例如什么是独资或类似。简而言之,只要您的企业获得法人营业执照,就必须缴纳企业所得税。

哪些公司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没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个人应由其所有者缴纳个人所得税。首先,您需要了解公司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个人而不是企业支付。没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法律上并不独立,而是依靠其所有者,只要其所有者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这类企业主要包括个体工商户,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

哪些公司在缴纳所得税后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个问题被错误地提出。应该是,任何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其所有者还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实际上,只要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其所有者就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如前所述,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公司在法律上独立于其股东或所有者。因此,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不等于其股东缴纳的所得税,因此会出现您所说的双重征税情况,但是如果企业的股东也是企业,企业将不再从前一个企业获得的股息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是税法特别规定的。

有些公司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后是否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是的,正如我之前说过的,如果您是个体工商户,或者您是独资企业的股东,或者您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则需要支付从这些公司获得的收入公司个人所得税,这些公司不必缴纳公司所得税,但还必须缴纳其他税项,例如营业税,增值税或其他税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