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填埋气发电应考虑CDM
您甚至可以为此申请。为什么您仍然关心所得税的论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第二十七条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或者减征企业所得税:
(1)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项目的收入;
(2)国家支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和运营收益;
(3)从事符合要求的环境保护,节能和节水项目的收入;
(4)合格的技术转让收入;
(5)本法第3条第3款规定的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七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所称国家支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指”港口基础设施,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及其他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指定的项目。
前款规定的国家支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和经营所得的收入,从第一笔生产的纳税年度起的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项目的营业收入从第四年到第六年,公司所得税减半。“因此,风力发电企业可以享受立即征收并退还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关于调整和完善资源和服务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 115号):
3.对销售以下自产商品实施100%增值税退税政策
(1)利用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热,废压产生的电或热。用于发电(热)的原材料100%使用上述资源。
(2)经过处理后的厨余,畜禽粪便,稻壳,花生壳,核,山茶壳,棉籽壳,三种残渣,次要小薪材,含油污水,有机废水,污水油田采油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和油泥(浮渣)包括电,热和燃料,这些电,热和燃料是利用上述资源发酵产生的沼气作为原料而产生的。上述资源在原料生产中所占的比例不少于80%,其中油田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油泥(渣produce)生产燃料所用的资源比例不少于80%。 60%。
(3)干污泥和以污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为原料生产的燃料。以上资源在原材料生产中所占比例不低于9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所得税法》第88条第27条第3款符合环境保护,节能和节水项目(包括公共项目)的要求污水处理,公共废物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告和实施。
从事前款规定的合格的环境保护,节能和节水项目的企业的收入,从该项目获得的纳税年度的第一年到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一生产经营收入。企业所得税将从四年减半至第六年。
由于未明确列出“垃圾填埋气”通知,因此,如果它属于通知中指定的项目,则可以分别享受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沼气发电增值税享有立即收取和返还50%的优惠政策。如果符合“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则企业所得税可以减至企业所得税总额的90%。
具体
增值税文件基础:
蔡瑞[2008] 156号
销售以下自产商品的增值税应遵守50%的退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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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蒸汽,活性炭,白炭黑,乳酸,乳酸钙和以废泥和酿造饮用水为原料生产的沼气。原料生产中的废渣和自来水比例不低于80%。
同时,财税[2009] 163号文件补充了沼气发电
一,财税[2008]第156号公约,第3条,第(2)款“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或热能”包括使用垃圾发酵产生的沼气生产和销售的电力或热能。
污泥的使用可以指使用垃圾作为燃料生产
所得税优惠文件:
《企业所得税法》第33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综合利用资源并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产品的所得可能会扣除所得。
企业使用《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并使用不受国家限制或禁止且符合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产品的生产收入减少到总收入的90%。
上述原材料在生产材料中的比例不得低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规定的标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85号)。
I.生产用于资源综合利用的产品的企业(不包括仅承认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的企业)已被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认可的企业“产品目录”已获得“资源综合利用认证”》。您可以根据本通知的规定申请企业所得税优惠,以综合利用资源。
二,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认定程序,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鼓励综合资源利用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环境资本的发展与改革[2006]第18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