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您是什么样的投资收入,如果它是从被投资公司获得的股息,则按照规定是免税收入,不需要将其纳入公司利润来缴纳公司所得税。
如果子公司在分配之前已经缴纳了公司所得税,则母公司不必重复缴纳。但是,如果子公司享受优惠的所得税减免政策而母公司则没有,则在获得投资收益时需要弥补母公司税率的差异。
答:《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了税收优惠政策。具体解释,请参见《条例》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国债利息收入,股利,股利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不包括居民企业连续发行并在不足十二个月内流通的公开发行股票的连续持有)投资收入)都在税收优惠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