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划转 企业所得税-土地划拨企业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5-06 11:43
共1个精选答案
admin 2020-05-06 11:43
最佳答案

划拨土地重新划拨的纳税问题,是否要交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基是什么。

实际上,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交易是关联方交易。母子公司为独立纳税人(企业法人),且子公司向母公司出售资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应当依法缴纳流转税和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法律基础: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54条,如果纳税人与其纳税人之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纳税人可以调整其应纳税额:关联企业:(D)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商业交易定价,收费或支付商业交易,例如财产转让和财产使用权的提供;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无形资产转让的营业税是根据总收入的5%计算的。(评估)扣除房地产购买原价后的余额(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作为营业税。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2条:在地面上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和附属物并赚取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收的纳税人是根据评估或转让价格减去以适用税率计算并支付的原始价格(土地转让费以及相关税费和已支付费用)计算的。

4.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转让)必须经过产权的转让。根据印花税的有关规定,印花税应按照产权转让文件中所载的0.5‰的数额计算。

5.财产转让所得的收入应计入企业的总收入,并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必看:无偿划转土地,房产涉及哪些税

土地使用权的自由转让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有关税种的税收政策和税收分析概述如下:

1.增值税

税收政策

《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试点的规定》(财税[2016] 36号)(以下简称“ 36号文”)“第十四条下列情形被视为无形的销售服务资产或房地产:第(2)项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无偿将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免费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公益事业或者一般公众除外。 ”

2.企业所得税

税收政策

《关于促进直接控制居民企业的有关企业所得税待遇的企业重组的通知》(财税[2014] 109号)(以下简称“《通知》”或“ 109号文”)。 100%由同一居民公司或多个居民公司直接控制的居民公司之间的权益或资产,按账面净值的100%转移。在有合理业务目的的情况下,主要目的不是减少,免除或推迟纳税。或者,在资产转让后连续十二个月内,被转让股权或资产的原始实质性业务活动未发生变化,且出口企业和转让企业均未确认会计损益的,可以选择进行特别核算。性税待遇:

1.资产剥离企业和资产剥离企业均未确认收入。

2.转让方获得的权益或资产的税基由转让权益或资产的原始账面净值确定。

3.土地增值税

税收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 138号)“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面建筑物和建筑物使用权的单位。他们的附件(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和赚取收入土地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

《中华民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条(财税[1995] 6号)规定:其附着物和取得收入,是指通过买卖等方式支付不动产转让价款的行为。它不包括通过继承或馈赠免费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

4.契税

税收政策

《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的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7号)“同一投资主体(包括母公司,它的同一自然人与同一自然人与同一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之间设立的独资企业或一人有限公司之间的土地和房屋所有权转让免征契税。 ”

资产划转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公司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规定:公司股权分配在此过程中,原有的非流通股股东和新的非流通股股东捐赠的资产,以及股东放弃的企业股权,下同),其中合同和协议约定为资本(包括资本公积)。 ),并已在会计中完成如果实际处理,则不计入企业的总收入,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资产的计税基础。 “如果以资本(包括资本公积)处理,则意味着该事项属于企业对股东权益投资的正常接受。因此,分配方不能视为收入所得税,资产的税基应根据公允价值确定。提款方应当确认其收入,并根据其公允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如果企业接受从股东处转让的资产,则视为收益,应计入公允价值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确定公允价值资产的计税基础。 。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改组的企业所得税待遇的通知》(财税[2014] 109号),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为100%,相同或居民公司之间的资产转移(基于帐面净值)直接由同一多个居民公司的100%直接控制。有合理业务目的且主要目的不是在资产转让后连续12个月内减少,免除或推迟纳税的情况如果所转让资产的原始实质性业务活动未发生变化,且资产剥离公司和资产剥离公司均未确认会计损益,则可以按照以下规定选择特殊税收处理:1。没有一家进入企业确认收入。2.被转让方购置资产的计税基础以被转让资产的原始账面净值确定。3.转让方企业取得的被转让资产,按其原始账面净值计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产(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征收和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40号公告)进一步明确:企业取得转让的股权或资产“被转让股权或资产的原始账面净值的确定”是指被转让方企业取得被转让股权或资产的计税依据,是根据被转让股权或资产的原始计税依据确定的。 ;一方企业取得的转移资产,应当以其原始账面净值计算;这意味着,一方企业取得的转移资产,应当以转移资产的原始税额为基础计算。。

因此,如果您的公司将设备转让给全资子公司,则合同或协议规定为资本(包括资本准备金)并且已经在会计中进行了实际处理,则可以选择特殊税收处理。如果选择特殊税收待遇,则应向税务机关报告。此外,如果您选择特殊税收处理,则贷方会根据原始帐面净值确认税基和折旧扣除额。此处的原始账面净值不是指会计账簿中反映的净值。应在原始税额计算的基础上确定。